合资公司拟定名称为:黑龙江省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此合资公司为国内首家省级新能源集团公司!
黑龙江省新能源集团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000万元,由五家公司联合出资组建。业务范围包括风、光、氢、储投资及装备研发销售等。
公司股权结构:中国一重占股40%、出资40,000万元,佳电股份占股25%、出资25,000万元,辰能能源占股15%、出资15,000万元,电气新能源占股10%、出资10,000万元,天润新能占股10%、出资10,000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类的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配)电;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等。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标准化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通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一重表示,牵头组建黑龙江省风电新能源平台公司,将以规模化资源开发带动黑龙江省风电及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以先进装备制造技术促进黑龙江省资源开发水平提升,项目实施能够拓展中国一重风电及风电运维业务,持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产品服务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文章内容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责任编辑:胡静,审核人:李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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