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近几年氢能产业总体目标分两阶段:到2025年,氢能产业规模实现跃升,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推广燃料电池汽车超1万辆,年供氢能力超10万吨,建成加氢站超200座。到2027年,氢能产业规模达到3000亿元,氢气“制、储、输、用”全产业链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氢能产业技术创新高地。
文件对关键技术、氢能基建、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等提出规范和扶持措施。其中对数个内容提出具体的财政补贴政策:
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按事后奖补形式,对为广东获得国家示范城市群考核“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积分的企业给予财政资金奖励,参照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原则上每1积分奖励5万元,每个企业同类产品奖励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落实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政策,对研制生产并实现销售的重大技术装备依法依规予以资金支持。
加氢站补贴:在城市群示范期内,对加氢站终端售价2023年底前低于35元/公斤、2024年底前低于30元/公斤的电解水制氢加氢一体化站,按照氢气实际销售量10元/公斤的标准奖励给加氢站,每站补贴不超过500万元,奖补总金额不超过国家奖补资金。加氢站终端售价2023年底前高于35元/公斤、2024年底前高于30元/公斤的,数据未接入国家及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信息化平台,各级财政均不得给予补贴。
氢能车应用补贴:率先在金晟兰钢铁、东海钢铁、韶钢等大型钢铁企业推广燃料电池重载货运车辆应用,在广州南沙港、深圳盐田港等港口码头推广燃料电池港口牵引车应用,推动在环卫、混凝土、渣土等城建运输领域的应用。重点完善广深、广佛、广韶、深汕高速公路沿线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燃料电池汽车在钢铁、水泥、玻璃、工业固废、建材、冷链物流、综合货运等领域城际运输的示范应用。
对满足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要求的前1万辆车辆(2021年8月13日后在广东城市群内登记上牌的车辆,2021年8月13日前登记上牌的车辆按此前国家和省相关要求执行),数据已接入国家及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信息化平台,且不少于5项关键零部件在示范城市群内制造,按照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补贴3000元/千瓦(单车补贴最大功率不超过110千瓦,最小功率不低于50千瓦)。对完成1万辆推广目标后的补贴标准另行制定。车辆推广应用补贴资金由中央奖励资金、省级奖励资金、市县(市、区)级奖励资金按照1:1:1比例安排,每个考核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完成推广车辆补贴申报(申报主体由各市自行认定),国家年度考核完成后,省、市两级尽快完成补贴资金发放。
文章内容来源广东省发改委等公开信息,责任编辑:胡静,审核人:李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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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新疆氢能产业发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自治区支持氢能产业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
2023-08-31 新疆日报
为促进氢能产业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2023-08-12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2024-10-24
2024-10-23
2024-10-28
2024-10-24
2024-11-15
2024-10-23
2024-11-05
工业是节能降碳的重点领域,也是实现“3060”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为了回顾 2023 年工业企业在节能降碳、绿色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成就,了解当下的创新技术和应用,《流程工业》编辑部在 2024 年第一期特别策划了“工业碳中和”专题,邀请了一批国内外优秀的工业企业分享观点和产业实践,为广大的流程工业企业提供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启迪和借鉴。
作者:本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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