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河北省环保厅将在部分重点企业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营试点,9月30日前,在部分城市污水处理厂安装污水自动采样装置。
第三方运营试点范围包括,以2008年底全省重点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统计数据为基础,烟气自动监控运营范围为30万千瓦以上烟气出口自动监控设施,涉及25家企业,共83台设施;污水自动监控运营范围为日处理5万吨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出口自动监控设施,涉及39家污水处理厂,共78台设施。安装污水自动采样装置范围为日处理5万吨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扩权县和“双三十”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共53家。
第三方运营试点合同时限为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污水自动采样装置安装时限为2010年9月30日前。
据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第三方”既不是自动监控设施生产方,也不是重点企业自身或环保机构,而是具有环保部颁发的相应资质的专业化运营公司,由省政府统一招标产生。“第三方”运营费用由省财政担负。
目前,省环境执法监察局已与重点企业自动监控设施运营方、自动采样装置安装企业签订了运营和安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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