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行业消除软肋须加快治本

作者:本网编辑 文章来源:《流程工业》(制药) 发布时间:2010-07-05

环境税是调节控制污染行为的重要经济手段。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原国家环保局在今年初联手启动的环境税研究制定工作,目前已取得新进展,进入了中期阶段,包括环境税目、税种、如何启动试点环境税制等在内的基本理论架构已搭建。面对日益临近的环境税新政,业内有关人士指出,化工行业只有未雨绸缪,巩固现有工作成果,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工作,才能避免环境税改革政策出台后措手不及。

据了解,环境税征收将采取两种途径:一是将目前环境收费中的几个大的收费项目,如污水处理费、二氧化硫排污费等,直接统一转为环境税,即费改税;二是新设环境税和已有环境费并举,保留已有的环境费,同时新设环境税。在征税原则上,环境税将采取三种方案:一是以“污染者”付费为征收原则的污染排放税,其税基与污染物数量直接相关,依据直接排放的污染物种类,与之相对应的税种有硫税、氮氧化物税、碳税、污水税和固体废物税;二是以“受益者”付费为征收原则的一般环境税,其税基可等同于或依附于现有相关税种的税基,如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当于这些税种的附加;三是以“使用者”付费为征收原则的污染产品税,其征收对象是有潜在污染的产品,主要有能源燃料、臭氧损耗物质、化肥、农药、含磷洗涤剂、汞镉电池等,对应可以征收各种污染产品税,如燃料环境税、特种污染产品税等。

环境税课题咨询专家、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环境经济学专家武亚军称,我国征收环境税的条件已具备,目前技术方面的支持也已成熟,税收征收部门在排污收费、税收征管等方面,都已具备较为完善的检测体系和征收能力。

化工行业作为能源资源消耗大户和环境排污大户,肯定将是受环境税新政影响最大的行业之一。福建省石油和化工行业协会会长周雨清说,化工行业的废水排放量、废气排放量及固体废物产生量在全国工业行业中都排在前五名之内。近几年,石油和化工行业的总量规模和利润都增长迅猛,但在节能降耗、治理排污和废弃物利用等方面相对而言仍是软肋。当前,化工行业环保工作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比如一些企业的领导者环保意识还不强,对推行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仍认识不足;政府部门对企业违反环境保护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大,使得企业宁可支付罚款也不愿投资环保;缺乏对企业环保行为的激励机制等。而环境税的征收能很大程度上克服这些问题,促进化工环保事业发展。周雨清指出,即将实施的环境税改革,无论最终采取何种方案,都极有可能增加化工生产的成本,使化工企业新增一笔不少的税收支出。但同时,环境税改革对化工行业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环境税开征在即,化工行业及早准备、积极应对是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化工业内人士认为,企业要减少开征环境税带来的冲击,必须抓紧在内部管理水平和环境治理能力上过关达标,优化升级生产工艺和流程,杜绝设备跑冒滴漏;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开展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改造落后工艺技术设备,把污染消除在生产过程之中;加大环保投入,新建和扩改建项目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选用国内外先进工艺、技术、设备,把污染物的排放总量降低到最小限度,实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的目标。此外,化工科研单位要抓紧环保技术研究,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并加快推广以形成产业化,促进化工环保产业发展。结合化工企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要规划建设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三废”集中治理的化工园区,关停一批技术落后、能耗过高、污染严重的小农药、小染料、小油漆、小化工、小橡胶加工等小企业,淘汰一批严重污染环境的化工产品。

0
-1
收藏
/
正在提交,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