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甘肃省政府办公厅了解到,该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工作全面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全面完成“十一五” 目标任务的通知》。按照这两个《通知》提出的要求,甘肃省将加快研究编制推进兰(州)白(银)、平(凉)庆(阳)等7大基地、16条产业链、36个园区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加快雁儿湾污水处理厂、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肃州区污水处理改造工程、敦煌市污水处理厂、武都区污水处理厂、成县污水处理厂和永靖县污水处理厂等7个已建或在建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整改步伐,确保这些污水处理厂能够按期发挥减排效益。
《通知》指出,兰州、陇南和酒泉等市要严格执行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尽快将城市污水处理费调整到国家规定标准。同时,积极创新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营体制,尽快研究制定有关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电价补贴、非电力企业脱硫、火电企业脱硝等污染减排优惠政策,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全面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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