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浙江绍兴市区水价调整

文章来源:绍兴晚报 发布时间:2010-08-31

2010年9月起,浙江绍兴市区水价将作调整。根据新的调价方案,届时平均每户居民每月水费一项将多支出2.47元。低保、低保边缘户等5类困难家庭水价不作调整,仍按原价执行。在前一阶段召开水价听证会的基础上,昨日,市发改委发布了最终的市区水价调整方案。

根据该方案,市区居民供水价格继续实行阶梯水价,具体为:居民生活用水每户每月用水量在20立方米及以下,由1.60元/立方米上调至1.80元/立方米;每户每月用水量在21至30立方米的部分,由2.40元/立方米上调至2.70元/立方米;每户每月用水量在31立方米以上的部分,由3.20元/立方米上调至3.60元/立方米。

上述水价的执行范围为:市区居民、儿童福利院、敬老院以及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等用水。

非居民生活用水等价格也作了相应调整。原供水价格2.10元/立方米的工商企业等经营性用水和2.30元/立方米的机关事业单位等非经营性用水,合并调整为2.70元/立方米的非居民用水价格;特种用水供水价格由4.00元/立方米上调至5.50元/立方米。

除供水价格外,市区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由0.50元/立方米调整为0.70元/立方米。

居民平时所交的“水费”其实由两部分构成: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按照新的水价标准,以一个居民月用水22立方米为例,其所交水费为:20×1.80+2×2.70+22×0.70=56.80元。

与此前提交到听证会的调价方案相比,本次居民供水价格上调额减至0.20元/立方米,仅为听证方案的40%。而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上调额减至0.20元/立方米,仅为听证方案的67%。

水价上调后,对居民生活究竟影响有多大?有关人士介绍,2009年市区“一户一表”居民每户每月平均用水量为6.18立方米,98.3%的家庭每月用水量都在20立方米以下。据此测算,水价调整后,预计平均每户居民每月增加支出2.47元,对居民生活总体影响比较小。

为保证低收入家庭生活不受水价调整影响,此次低收入家庭水价没有进行调整,仍执行老的方案。同时,享受该优抚政策的低收入群体也由原来的两类扩大到五类,包括低保户、困难职工家庭、低保边缘户、“三无”对象、五保户等。上述五类家庭供水价格与污水处理费标准本次均不作调整。

GE分析仪器区域销售经理王欣.f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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