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其中对水价改革描述为:稳步推进水价改革,在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推进农业节水与农业水价的综合改革。
水价要涨已势在必行。但摆在国家发改委面前的是,如何让水价等资源价格上涨,有合理的机制。
一位参加了近期发改委水价成本公开座谈会的人士向记者透露,所谓“水价市场化形成机制”是媒体的“偏读”。
国家发改委的真正意图是要推进水价成本公开化改革,在诸多资源价格改革中,水价被作为试点进行成本公开。然而这一想法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谁人不用水 “权力经济”体制长期延续
在公众视野里,自来水公司在商言商,食利自肥,一定惮于公布成本;而物价部门是政府部门,一切以公共利益为重,公开价格成本更应该是其“分内事”。然而现实并非如此――自来水公司似乎更愿意公开成本,而出面反对公开成本的,正是物价部门。
从报道来看,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形,原因在于,自来水公司虽然承担着收费的职责,但收上来的钱中有不少是地方政府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比如,本应由地方政府承担 的管网投资被转嫁到了水价中,一些不合理的行政性收费也附加其中,甚至“有的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对本应按高价征收的企业用水却按居民用水价格征收,然 后将成本转嫁给社会”。所以,对自来水公司来说,水价成本透明公开,有利于尽快理顺价格机制。
没有公开就没有真相,没有真相就没有共识。早在2006年11月,国家发改委就发布了《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但在权力干扰下,该办法形 同空文。《价格法》虽明确规定,对于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少数商品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但假如物价部门都在心 里打起了小九九,不愿公开成本,其制定的水价又怎能公允?
有论者认为,“权力经济”体制长期延续,不断膨胀,在保证“权力暴利”的同时,将迫使整个社会为其埋单。此言不谬。在自来水成本这一案例中便不难发现,一方 面在一些地方,明明该由政府承担的投资,政府却当了甩手掌柜;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不仅不承担责任,反而要以不合理的行政性收费从中分一杯羹。这些地方 政府部门之所以有此底气,盖因他们深得权力经济的三味:有权力便有暴利――试问谁不用水?
投资成本公开问题监审难
据了解,发改委当天会议上发的水价成本公开办法,其中要求自来水公司将电价、人工等基本运营成本和投资成本都进行公开。而涉及到投资成本公开问题,最让行业敏感的就是超前投资成本能否计入成本。
早在2006年11月,国家发改委就发布了《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其中就提出了将超前投资限定在一定比例内计入水价成本,不完全计入超前投资的意见。
随后,该征求意见稿遭到了很多地方政府反对,至今没有出台。
北京大岳咨询公司总监蔡建升表示,超前投资是水务行业建设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是行业特性决定的。例如,某个城市新区建设,在没有人口居住的时候,就要先行建设管网、输配水设施等。这就是超前投资,而这部分投资能否折算入水价成本,各地情况不尽相同。
实际案例中,因为过度超前投资而引发水价暴涨的事件也很多。例如,哈尔滨水价今年元月起上调0.6元/立方米,涨价33%,低于之前自来水公司申请的涨价100%的预期。
但是,哈尔滨水价上调,即是一个典型的因为政府超前投资,造成的工程建设成本过高,而需要分摊到水价,引起水价上涨的个案。
记者了解到,2005年11月,中石油吉化公司爆炸,造成松花江水体污染。这让直接从松花江取水的哈尔滨市停水。哈尔滨市在2003年启动磨盘山供水工程,此爆炸事件,推进了哈尔滨市第二水源地的建设工程。
2009年,哈尔滨磨盘山供水工程基本竣工,投资53.12亿元,加上管网铺设和水库建设等成本,总计投资超过57亿元,其中45亿元来自银行贷款。
“哈尔滨供排水集团每年需要还银行利息就有3亿元。”一位接近北控集团的人士说,按照北控集团的测算,哈尔滨水价至少上涨1元/吨,增加3亿元的自来水费收入,才能持平财务收支,进入良性循环。
蔡建升表示,提高水资源费价格是水价上涨的一个主要动因,而这几年由于地下水开采受到限制,很多地方政府不得不开始兴建水库等地上水资源饮水工程。大规模水 务工程建设投资不可避免,无论是采取上市融资,还是采取贷款的方式,地方政府都不可能承担如此大规模的投资建设,而是想将这笔不菲的投资转嫁给水价。
问题是,这部分超前投资成本转嫁给水价是否合理以及水价能否承受得起如此的转嫁压力。
李智慧称,水价改革应以“建立水价与成本联动机制”为根本目标,从引进市场机制入手,抓好成本监审这个必要前提和法制化这个根本保障。
当前最紧迫的,一是要加紧完善和出台2006年11月开始征求意见的《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二是重点研究如何实现水价的动态化调整机制,可以参考英国经验和中国油价、热价形成机制的相关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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