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和农家乐污水治理现场会上,桐庐县摸索出的一套治理模式,引起了与会者的关注。桐庐县因地制宜采取人工湿地处理模式、无动力 厌氧处理模式和小型沼气池处理模式等,适合于山区、丘陵、平原等不同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09年,全县在35个行政村开展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作,对101家“农家乐”开展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他们的做法已经开始在杭州地区推广。
不能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农村污水如何处理?
因地制宜采取3种技术路线,化学需氧量去除率高于70%,脱氮除磷率达到50~70%
据桐庐县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县一年的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达500万吨,相当于15万吨规模造纸企业一年的排放量,严重威胁当地饮用水水源的安全。
针对上述问题,去年,桐庐县开展了35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及101家“农家乐”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工作。据这位负责人介绍,为避免重复建设,对于能纳入 城镇(乡)污水处理厂(站)处理的污水,原则上纳入污水处理管网;而对于污水不能纳入的村,将因地制宜采取3种模式进行处理。
据介绍,对于人口多、无闲置土地的村,选用无动力厌氧处理模式。而针对居住较分散且农户房前屋后有空地的村,则采用人工湿地处理模式,以10~20户建造一 个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过收集沉淀——简易厌氧——湿地处理——清水排放等程序进行处理。相关技术人员介绍说,小型沼气池处理模式则适用于养殖户较多的农 户和农村。“一般实行一户单建或多户联建模式,产生的沼气和沼液就地就能得到利用。”
桐庐县环保局生态科方科长告诉记者,由于农家乐污水以餐饮污水为主,含有较多的固体物和植物油。“农家乐”污水处理设施需要先建设格栅装置和隔油池,将过滤出的固体物和隔油池浮油统一处理;然后污水再经无动力厌氧或人工湿地的方式进行处理。
据方科长介绍,通过对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检测发现,化学需氧量去除率高于70%,脱氮除磷率达到50~70%,污水净化效果明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委托有资质单位施工困难怎么办?
编制污水治理操作指南和操作手册,设计制作污水处理指导模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技术性强、工艺复杂,从工程设计、施工到运行维护都需要具备资质的单位操作,但受资金限制,委托有资质单位施工很难实施。
为此,桐庐县分别在富春江镇里董村和莪山乡开展试点,建设10个人工湿地样板工程、5个解剖池和3座“农家乐”污水处理系统。同时,编制污水治理操作指南和 操作手册,设计制作了污水处理指导模型,并开展乡镇、村干部和施工技术人员现场培训,帮助他们掌握施工技术和要求,使技术要点公开化、简易化。“我们去年 分两批现场培训120余名镇、村干部和施工技术人员,使他们全面了解处理模式的工艺原理、技术参数、管网铺设、点位选择等关键环节,为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 水治理打好基础。”
对于“农家乐”污水处理工程,桐庐县编制专门治理方案,将“格栅、隔油——无动力厌氧——人工湿地”的工艺进行标准化,在莪山乡竹云山庄等4家“农家乐”实 施污水处理试点,并在全县“农家乐”中推广。据统计,截至目前,已建设三格式化粪池81个,新建格栅、隔油池42个,铺设污水管网6132米,建设污水无 动力厌氧处理池63座,建设人工湿地51座,污水处理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COD去除率达到97%。
在技术、人员保障下,去年,桐庐县共完成建设35个行政村人工湿地,计2100平方米,处理污水90万吨,受益人口近4万人。通过对各家各户的生活污水、洗 涤污水和化粪池污水的集中收集,再用无动力厌氧和人工湿地方法处理,使污水中的氢、氧、磷、化学需氧量等处除率达90%以上,大大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根 据统一规划,桐庐县力争到2012年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
桐庐县富春江镇里董村党支部书记陈建功告诉记者,无污水治理设施前,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江溪,最后流入富春江,是富春江流域污染源之一。去年,里董村按照全县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的要求,建设了26个分散式人工湿地池,3个集中式组合池,改造1个集中式无动力厌氧池,使全村生活污水全部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加之 村里对池塘进行了改造,扩大绿化面积,整治了农村住房,村容村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优惠政策激励积极治污
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基本全额补助,对“农家乐”治污采取“政府补一点,业主出一点”
成本是决定农村污水治理工程能否大面积推广的重要因素。为了提高村镇实施污水工程建设的积极性,桐庐县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明确扶持。
据桐庐县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农村生活污水和“农家乐”污水治理成本主要包括池体、填料、管网及铺设、亲水性植物、周边环境整治等。按处理设施规模和纳污 能力,平均成本约为350元/人,即建设100人的污水处理设施,投入为3.5万元。“农家乐”污水处理设施平均投入在3万~4万元/家,低的只有两万元/家,具体还要看“农家乐”的规模及所处地理位置等。
目前,桐庐县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基本全额补助,即由县财政给予350元/人的补助。“农家乐”则按“政府补一点,业主出一点”的思路,按设施建设投 入成本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两万元/家。这样,“农家乐”业主仅需投入1万~2万元,就能实现对污水的全面治理。
据了解,从去年开始,桐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已投入资金1600万元,“农家乐”污水治理投入540万元。“政策到位、监督到位、资金到位”三到位,极大调动了治理污水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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