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之源,生存之本。为解决人类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水资源供求矛盾,回用污水处理技术应运而生。将外排污水处理后回用,为人类开辟第二水源,是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污水回用包括回用污水的处理和回用两个主要方面。随污水回用领域的扩展,对水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水质标准的日益严格推动了回用污水处理技术发展;回用污水处理技术发展反过来扩大了污水回用领域。因此,对回用污水处理技术进行认真总结和分析,找出技术发展的内在规律,对推动污水回用健康、科学地向前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回用污水处理工程进展
国外回用污水处理工程进展
国外回用污水处理起步于20世纪早期,美国的加利福尼亚最先提出污水的回收与再利用,并于1918年公布了第一项有关污水回用的规章。最早的回用污水处理工程是20世纪20年代末,亚利桑那州和加利福尼亚州将污水处理后回用于农田灌溉。1942年[2]马里兰州的巴尔的摩市将BackRiver经过活性污泥和加氯杀菌后产生的16200m3/h的水供给伯利恒钢铁厂用于工业生产。城市污水回用处理始于1960年,十年后形成规模,目前已有357个城市建设了536个回用点,每年回用污水处理量达94×108m3。
日本早在1951年就实验性地将东京Mika2washima污水处理厂的外排污水处理后回用到造纸工业用水。1964年的严重干旱加快了污水回用步伐,处理后的污水回用于东京和名古屋工业用水以及粪便处理设施。到1996年日本回用污水量达到48×104m3/d,回用污水处理厂162个(占总水处理厂13%)。
以色列是世界上人均污水回用量最高的国家[4],污水回用于农业比例达65%~70%,居世界第一。早在20世纪60年代,以色列便把污水回用列为一项国策。至1987年,全国已建成210个市政回用污水处理工程,城市污水回用率达72%。达恩地区[5]建有以色列最大的水处理及回收装置,污水处理量113×108m3/年,经进一步生物处理除去N、P后回灌地下,占总灌溉用水量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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