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江苏省环保厅获悉, “十二五”期间,我省(江苏省,下同)将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全社会生态省建设的重点项目投资将达5000亿元。
据介绍,到2015年,我省环保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要提高到3.2%,全面完成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城市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比重达 92%以上,重点城市灰霾天数明显减少,地表水水质达标率(达到或优于III类)接近50%,林木覆盖率和城市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22%、41%,受保护地占国土面积比例达20%。到2020年,全省地表水、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城乡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得到全面改善,在全国率先基本建成生态省。
为确保“十二五”生态省建设目标的实现,我省提出要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生态经济。首先是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将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六大新兴产业培育成支柱产业,形成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其次是积极发展循环经济。重点组织冶金、化工、纺织、造纸等重点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在太湖流域率先建成清洁生产示范基地。到201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800亿元,重点扶持南京、无锡、苏州、常州、盐城、宜兴等六大环保产业集聚区建设。
此外,我省将全面加强污染防治。到2015年,城市主要河流基本消除“黑臭”,并以南京、苏州、无锡等城市为重点,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空气环境质量评价体系。从2011年起全面实施电力、水泥、钢铁等行业脱硝工程,2015年前,钢铁、水泥等主要非电行业完成烟气脱硫。到2015年,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0%和80%,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90%。
到2012年,苏南的县(市)基本达到生态县(市)标准,无锡、苏州、常州建成国家生态市,苏中地区每个省辖市至少建成1-2个生态县(市),苏北地区要积极启动生态县(市)建设。已建成的生态市、县(市)和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无锡新区要探索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到2015年,全省 40%的市、县(市)达到国家生态市县考核要求,3/4左右的城市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标准。
据悉,我省还出台了保障措施来加强生态省建设,包括建立健全生态省建设考核体系、拓宽投入渠道等。要求各级政府逐年加大投入,确保财政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支出的增幅高于经济增长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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