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着力构建水环境投融资政策体系,按照“依法治水、政府主导、市场运营、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通过稳定持续的资金投入,为彻底改善我国水环境状况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财政部财政科研所所长苏明在12月22日召开的“中国水污染控制战略与政策创新研讨会”上作出上述表示。
苏明透露,在“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建立财政直接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完善水环境保护税费政策,扩大相关税式支出,并开征生态环境保护新税种。努力拓宽投融资渠道,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企业支持、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融资格局。
近年来,我国接连发生供水安全事件引发社会关注。温家宝总理在2009年以来连续作出批示,要求抓紧规划和解决城市供水水质问题,随后,住建部将其落实到加快净水厂工艺改造、管网改造和降低漏损三个方面。由于我国原政策设定的传统融资渠道在逐渐萎缩,而水环境保护的市场化融资渠道未能有效形成。这引发了外资对中国水务的爆发式关注。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水务行业下一步改革中,能否给予外资、民营水务企业平等竞争权力,已经不仅仅是关乎民营企业本身发展的问题,而是关系到整个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问题。
事实上,外资对于中国水务市场的关注早已有之。2006年,住建部就在公开场合表示,由于中国城镇建设在水务上投资巨大,欢迎世界各国企业来中国投资。然而中国并没有少吃外国资本的亏,2004年的时候,由于《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推出,原本“旱涝保收”的外资水企利润不再,引发外资退出中国水务的风潮。这之间的波动起伏应如何权衡仍旧是需要关注的问题。
“水环境保护的投融资机制应与市场经济体制相协调,并主要依靠市场来解决。而目前中国市场化的投融资机制仍未形成,主要还是政府的行政手段来进行调控。政府主导是必要的,但是主导不等于包办一切。中国需要逐渐开放市场给外资进入。”一位行业内人士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则表示,“在我国,准入竞争在供水行业基本没有做到。因为准入竞争的前提是资产和经营的分离,资产所有者是政府,经营者是社会,才能够准入。有人说外资进入会对水价波动造成影响,但根据我们对部分外资进入城市的水价抽样调查,事实并非如此。外资不是需要限制,而是需要鼓励与引导,不要妖魔化外资水务。”
事实上,外资的进入仍旧面临着两大障碍——本地大型竞争者的力量和非理性运转的市场。目前外国资本只占市场份额的一小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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