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5年来,环境保护正发生着从认识到实践的重要变革,国家对行业性的专属环保指标不断发展,使得制药工业的环保门槛日渐提升。如今,行业性主要污染物减排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约束性指标,而国家环保部亦有计划在2011年着力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加大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力度。
日前,国家环境保护部在京召开2011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在会上强调,“十二五”是中国环保事业充满希望的5年,全国环保系统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和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新要求,把加强环境保护与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有机结合起来,在新的起点上全面开创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有业界专家指出,作为化学耗氧量、氨氮排放的重点行业之一,国家对制药行业尤其是原料药行业的环境监管将会越来越严格,治污不力将危及企业未来的生存与发展。企业在勇于承担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的同时,对生产过程中的排烟、排水等设备都必须进行相应的技术整改,以达到国家规定的合理排放标准。一些原料药企业已经开始着手改造以新工艺替代高能耗、高污染的旧有生产方式。
目前不少国内制药企业正在加紧研究废水处理创新工艺,以期逐步建立起一套适于我国医药产业结构特点的制药废水处理工艺技术体系 |
多项法规合力加压
一直以来,制药生产过程的原材料投入与产出比相差较大,大部分物质最终均成为废弃物。生产一种原料药往往有几步甚至10余步反应,使用原材料数种,有的甚至多达三四十种,原料总耗有的达10kg/kg产品以上,高的超过200kg/kg产品。由此产生的“三废”量大,废物成分复杂,污染危害严重。
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原料药生产基地,原料药出口带来的最大问题即是资源消耗较高,对环境污染严重,产品附加值较低。回溯对制药工业产生影响的环保约束性指令首推1973年。1973年,我国颁布了第一个污染物排放标准,即《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1973);1989~1997年,针对制药工业的污染物排放执行的标准是《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88),此标准将制药工业划分为生物制药工业和化学制药工业。
1998年开始,GB8978-1996标准实施替代了GB8978-1988标准,对1998年以前建设的企业,规定了26种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分别对制药原料药的CODcr、氨氮等标准值分三级规定了排放限值;对1998年以后建设的企业规定了56种污染物排放限值。制药原料药在规定CODcr、氨氮等标准值的同时,还规定了15种医药原料药的最高允许排水量。2002年,原国家环保总局以环函[2002]7号文形式,发布了医药原料药生产废水BOD5的排放标准按1998年以前建设的企业和1998年以后建设的企业,参照味精、酒精行业的排放标准执行。
2010年以来,制药工业的环保下限不断提升,除了废水排放标准修订执行外,新的废渣与臭气排放底线修订亦提上日程。同时,未来几年,除了化学耗氧量外,氨氮也将成为减排约束性指标。在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方面,我国在1996年颁布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代替了《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1973)中的废气部分,此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尽管国家在环保举措上一直未有放松,但随着产业工艺升级和技术的复杂性,对制药工业的环保要求亦在不断发生变化。随着对环境保护的日益关注,属于高能耗、污染大的发酵类、化工类原料制药企业已经成为环保治理的重点。
2010年4月,环境保护部宣布公开征集对《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下称“《标准》”)的修改意见,标志着产业环保指标已经开始向固体污染物延伸。对于恶臭标准的修订或将成为继《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后,发酵类药企可能遭遇的新一轮环保压力。
水污染整治首当其冲
2010年初,环境保护部发布首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在工业污染源主要水污染物中,化学耗氧量排放量居前的7个行业中,医药制造业赫然在列。据环保部公开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制药工业总产值占全国GDP不到3%,而污染排放总量则占到了6%,制药行业更被国家环保部门确定为环境重点治理行业之一。此后,针对制药工业水污染的行业标准开始在全行业强制执行,针对制药工业废水排放标准的强化监管已经成为国家环保部首次向制药工业环保规范开响的“第一炮”。
从2007年《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开始,制药工业的环保问题开始被人们全面关注,2008年中国药企也进入了“环保政策调整年”,制药企业的环保问题引起了人们空前的重视。根据中国医保商会发布的《中国医药制造业产业安全评估报告(2009~2010年度)》显示,环保问题是医药制造业可持续发展的重中之重,包含固废、废气、废水排放占整个工业的比例,基准值为行业总产值GDP占比,其中,固废占比由0.21%下降到0.18%,废气由0.48%下降到0.36%,废水由1.90%下降到1.70%,其中废水排放不仅占比最大,波动性也最大。
据悉,目前我国每年生产化学原料药将近1500种,总产量约80万吨。原料药企业多采用化学法生产,污染严重,大型原料药生产企业往往需要每年投入数千万元进行技术改造,成本高昂。其中,由于化学原料药产品的生产特点是流程长,反应复杂,副产物多,反应原料常为溶剂类物质或环状结构的化合物,使得废水中污染物组分繁杂,含量高、COD值高、有毒有害物质多,生物难降解物质多,这类废水往往治理难度大且处理成本高,是废水治理中的难点和重点。
其中,在制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的污染物浓度高、水量大、组分复杂,废水中含有大量难以生化降解的化学合成物质、残留药物成分以及药物降解中间产物,碳/氮比例不协调,废水高含氮源并含有大量硫酸盐以及其他一些盐类物质等,可生化降解性很差。再加上我国医药产业集中度低,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结构布局不合理,不同的企业产品种类及生产过程不同,适用的处理工艺也不相同。
目前,制药工业废水主要包括抗生素生产废水、合成药物生产废水、中成药生产废水以及各类制剂生产过程的洗涤水和冲洗废水四大类。制药废水因药物产品不同、生产工艺不同而差异较大,其特点是组成复杂,有机污染物种类多、浓度高、CODcr值和BOD5值高且波动性大,废水的BOD5/CODcr值差异较大,NH3-N浓度高,色度深,毒性大,固体悬浮物SS浓度高。而且,制药厂通常是采用间歇生产,产品的种类变化较大,造成了废水的水质、水量及污染物的种类变化较大。制药废水通常属于较难处理的高浓度有机污水之一。因此,相对于其他行业,制药行业无论是废水污染治理的技术难度,还是治理需要的资金投入都很大。
2010年7月1日开始,《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全面强制实施,规定现有制药企业自2010年7月1日起执行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去年7月开始执行的新《标准》与之前执行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相比,更加细化、全面,覆盖了制药行业所有的门类,并对制药工业水污染物的类别进行了细致的划分。包括提取类、中药类、生物工程类、混装制剂类、发酵类、化学合成类。新的行业排放标准基本与国际先进的环境标准接轨,污染物排放限值大幅度加严,其中化学需氧量的排放标准由过去的300毫克/升,加严到120毫克/升,又增加了总有机碳、急性毒性指标,同时还增加了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然而,针对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标准并未由此止步,从全行业强制执行新《标准》,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重新修订意见开征,再到《侵权责任法》明确“排放即有责任”原则,在环保意识日益兴盛的当下,从2011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透露出对“十二五”环保规划的前瞻性思路来看,未来排放标准值不断提升的趋势不可避免。
据悉,目前不少国内制药企业正在加紧研究废水处理创新工艺,通过积极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不断探索、创新,以期逐步建立起一套适于我国医药产业结构特点的制药废水处理工艺技术体系。一些原料药企业已经开始着手改造以新工艺以替代高能耗、高污染的旧有生产方式,包括7-ACA酶法直通工艺生产,以及对原有废气处理系统的升级改造等等。
如今,环保意识不仅关系到药企的生存和发展,也对企业的经济发展方式提出转变需求,从观念创新、技术创新、工艺创新,到推行清洁生产,实施循环经济,发展低排放、低消耗的低碳经济,节能减排,已经成为原料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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