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上午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关于制订《上海市供水成本公开实施意见(试行)》的情况汇报。
韩正指出,供水成本公开,有助于市民群众监督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工作,要加大力度,更主动地推进公开透明,使更多公共服务产品成本处于市民的监督之下。
推动公共产品成本公开
会议指出,供水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供水成本公开是政府科学、合理制定供水价格的重要保障,有利于市民群众了解供水企业的成本及生产经营情况。
成本公开既是推进本市供水行业价格监督机制改革、完善水价形成机制的重要探索,也是加强供水企业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同时,将成为本市推动公共产品成本公开、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将对加强其他行业成本监管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上海市供水成本公开实施意见(试行)》主要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并结合本市实际增加了“供水成本年度公开”的要求。公开主体为供水企业,公开方式为“调价前公开”和“年度公开”相结合。
“调价前公开”:公布连续三年企业经营情况和成本数据,一是供水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以及售水量、人员工资等基本情况;二是供水企业的成本、期间费用等。
“年度公开”:公布上年度供水企业的基本情况与成本费用,公开的项目与调价前公开保持一致,重点说明企业成本变动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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