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海水淡化产业发展意见》出台

发布时间:2012-10-09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意见》精神,依据国家海洋局海水利用研究、应用与管理职能,结合当前我国水资源需求和海水淡化工作实际,切实促进海水淡化产业发展,9月26日,国家海洋局印发了《关于促进海水淡化产业发展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意见》精神,依据国家海洋局海水利用研究、应用与管理职能,结合当前我国水资源需求和海水淡化工作实际,切实促进海水淡化产业发展,9月26日,国家海洋局印发了《关于促进海水淡化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开发利用海水是解决我国沿海、海岛乃至内陆近海地区淡水资源紧缺问题的重要途径,海水淡化产业已成为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海洋经济的重要增长点。

《意见》强调,促进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要重点做好以下7项工作:一是支持海水淡化技术研发与应用,二是健全海水淡化标准体系建设,三是保障海水淡化工程用海供给,四是促进海水淡化与海洋环境协调发展,五是加强海水淡化工程运行监测评估,六是加快开展海水淡化工程海洋灾害风险评估,七是加大海水淡化宣传和培训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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