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电石行业健康发展大会在新疆乌鲁木齐市举行。据中国电石工业协会统计,截至2012年底,我国电石企业为393家,产能达到3230万吨,产能利用率仅为61.9%。
针对行业不景气、产能过剩情况恶化的局面,业内专家普遍认为当务之急是抓紧修订2007年颁布的《电石行业准入条件》。据了解,在中国电石工业协会全面细致调研的基础上,目前对准入条件的初步修订意见已经出炉。
修订意见可以概括为:一是除新疆、甘肃、云南、贵州4省(区)外,其他省份原则上不再审批电石新建项目,重点放在对现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二是新建电石生产企业必须进入相应的工业园区或聚集区,现有企业要在2020年底前就近搬迁入园。三是新建电石生产装置必须就近与上下游产业进行关联,现有电石企业要在2020年底前与附近的上下游产业建立紧密关联关系。四是新建电石装置必须采用密闭式电石炉,单台炉容量必须大于40000千伏安。五是新建、改扩建电石生产装置电炉电耗应小于3200千瓦时/吨电石,综合能耗小于1吨标准煤/吨电石,现有电石生产装置2015年底前也要达到同样标准。据了解,修订意见面向全行业公开征求意见后将于9月前后形成新的《电石行业准入条件》并上报相关部门审批,预计年底前正式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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