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推进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完善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保障体系,提升运输安全水平,保障长江沿岸居民饮用水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沿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建设长江经济带创造良好环境。
《方案》指出,长江是我国唯一横贯东中西部地区的黄金水道,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纽带作用。近年来随着大量化工园区沿长江集中布局,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运输量快速增长,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装卸、运输和污染物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带来了严峻挑战。
《方案》提出了四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一是要优化沿江石化化工产业布局,提高化工园区风险防控能力。
研究完善长江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规划,规范长江两岸化工园区的建设和发展,优化石化化工产业结构;建立完善沿江化工园区及危险化学品装卸、仓储设施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体系,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完善相关法规和标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的监督检查。
二是构建长江危险化学品动态监管信息平台,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建立完善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动态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全程监控、监测预警和应急辅助决策功能,有效控制危险化学品运输风险;加强长江沿线取水口水源风险防控,完善监测预警措施;制定出台《内河危险化学品禁运目录》,建立内河危险化学品适运性评估制度。
三是加强长江危险化学运输装备设施建设,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推进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结构调整,鼓励并加快淘汰长江单壳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加强长江运输船舶标准化建设;加快危险化学品船舶专用锚地、船舶洗舱水接收处理基地等配套设施建设;推动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水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资格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四是完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建立完善长江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资源储备和维护运行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长江危险化学品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
《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推进保障体系建设取得实效。交通运输部要牵头做好《方案》落实的协调工作,及时汇总报告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沿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全过程安全监管及应急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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