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罐区安全整治刻不容缓

文章来源:中国化工报 发布时间:2014-07-22
近年来,我国化学品罐区多次发生泄漏、火灾或爆炸事故。而今年以来,全国已发生10起危化品和化工较大事故,其中多起事故都与化学品罐区有关,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

近年来,我国化学品罐区多次发生泄漏、火灾或爆炸事故。而今年以来,全国已发生10起危化品和化工较大事故,其中多起事故都与化学品罐区有关,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7月11日,国家安监总局发出通知,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同时启动为期半年的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各项安全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罐区事故多亟待强监管

据国家安监总局监管三司副司长孙广宇介绍,屡次发生的化学品罐区泄漏、火灾或爆炸事故,暴露出部分企业化学品罐区在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管理、日常运行、特殊作业管理、承包商管理、安全设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已成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软肋。最典型的是中石油大连油库,近年来连续发生多起爆炸火灾事故。

为尽快遏制化学品罐区事故多发态势,有效降低罐区安全风险,去年,国务院安委办组织开展了石油库等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石油库是否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要求、防泄漏和防腐蚀措施、仪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电气系统、消防设施的配备情况以及紧急状况下防止环境污染措施落实情况等,排查出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并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

此次国家安监总局下发的通知要求,有关化工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化学品罐区监测监控设施,强化化学品罐区生产运行管理、特殊作业管理、设备设施管理等,并进一步强化罐区源头管控,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补短板应注重针对性

孙广宇指出,针对当前我国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短板,要着力强化罐区安全生产的技术防控措施和人员操作规程,增强针对性。

在此次安监总局的通知中,明确了大型、液化气体及剧毒化学品等重点储罐要设置紧急切断阀;立即暂停使用多个化学品储罐尾气联通回收系统,经安全论证合格后方可投用;严禁以阀门代替盲板作为隔断措施,严禁对未经清洗置换的储罐进行动火作业;加强储罐区管理和操作人员培训,确保掌握岗位安全风险和操作规程;对未经正规设计的储罐区进行设计复核,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完善设备设施;可燃液体储罐要按单罐单堤的要求设置防火堤或防火隔堤。

孙广宇指出,一系列具体措施的落实,将大大改善我国化学品罐区的安全现状。

整治须严格按规定进行

安监总局通知指出,7月至12月,全国要集中开展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各项措施尽快落实到位。各有关企业和地区要根据具体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进一步细化措施,进行集中排查整治。对此,有关专家表示,鉴于化学品罐区的特殊性与高危性,整治需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进行,不得有丝毫马虎。

福建省消防总队防火处史晓军高工指出,化学品罐区是事故多发区,相关化工企业必须把罐区监管视为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规范、标准、规定。比如,要保证罐区防火堤、事故池严密不漏、坚固可靠,其容积应符合规范要求;半固定式泡沫管线接口要引到防火堤外,且保证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易燃液体物料储罐的喷淋设施在高温季节要能投用;罐区内要配置一定数量的手提式、推车式小型灭火器材;罐区防火堤内严禁绿化,应铺设卵石或水泥地坪;罐区消防道路靠近罐区一侧严禁种植妨碍消防作业的树木,环形消防道路要畅通,且能保证非常状态下消防车的通行等。装卸作业也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范标准。

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公司HSE部经理林昌艳说:“东南电化公司是氯碱企业,液氯罐区是企业最大安全风险区。企业在建设过程中,我们就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比如,各罐体均设有温度和压力显示装置,并远传进入DCS中控系统,便于随时监控;罐体严格按照规范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严防事故发生;液氯罐区设置了碱水喷淋装置,一旦发生泄漏,可形成碱性雾幕,稀释氯气降低其浓度;还设置了负压吸气装置,一旦发生泄漏,可用负压将泄漏的气体收集至吸收装置等。这次国家安监总局部署化学品罐区专项整治,我们会严格按照标准进一步排查整治,以不断提高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水平。”

今年部分化学品罐区较大事故案例

●1月1日,山东滨州阳信县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储运车间由石脑油储罐向重整装置送料过程中发生石脑油泄漏(泄漏时间从22时30分至23点40分,泄漏量约240立方米),在处置过程中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直接原因是:维护人员为防冻防凝拆开倒罐管线上的一处法兰排水后未及时复原,在向生产装置送料(经事故后检测,硫化氢含量在3800ppm)时,操作人员错误开启倒罐阀门,造成石脑油泄漏,在处置泄漏过程中,现场人员未佩戴个体防护用品,释放出的硫化氢气体致使人员中毒。

●1月18日,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成车间甲醇工段水洗岗位供水泵房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5人轻伤。事故直接原因是:操作人员打开净醇塔底部去精醇工段阀门后,未同时开启稀醇罐的补水阀门,导致净醇塔底部稀醇液位低于30毫米的控制线,净醇塔底出料管口暴露在塔内高压(12MPa)气体中,高压气体沿着出料管线窜入常压的稀醇罐,罐内压力急剧上升,将罐顶掀开,净醇塔至稀醇罐的管线断裂,大量工艺气体(氢气约占75%)释放到泵房,达到爆炸极限,高压气体在释放过程中产生静电而引发爆炸。

●4月8日,内蒙古乌海市泰和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化产车间脱硫工段在罐顶动火作业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直接原因是:脱硫液中挥发出来的氨气充满罐顶上部,在罐顶附近清液管道上进行动火作业时,引起罐内爆炸,导致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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