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推进内部优势产品框架协议采购

发布时间:2014-08-11
8月6日,记者从中国石油装备制造分公司获悉,经集团公司供应商评审委员会严格审定,钻机、智能变送器等10项装备进入内部优势产品序列,有关制造企业已与各物资采购授权管理小组签订框架采购协议。这标志着继2012年第一批内部优势产品框架采购协议签署之后,集团公司内部优势产品框架协议采购获得新的重要进展。

8月6日,记者从中国石油装备制造分公司获悉,经集团公司供应商评审委员会严格审定,钻机、智能变送器等10项装备进入内部优势产品序列,有关制造企业已与各物资采购授权管理小组签订框架采购协议。这标志着继2012年第一批内部优势产品框架采购协议签署之后,集团公司内部优势产品框架协议采购获得新的重要进展。

2010年以来,集团公司顺应国内外采购管理发展形势,积极推进集中采购向更高水平的战略采购迈进。作为集团公司实施战略采购的重要途径之一,内部优势产品框架协议采购在供需双方间建立更紧密的协作关系,不仅可降低交易成本,而且能充分发挥集团公司一体化优势,对实现采购物资全生命周期总成本最低和集团公司利益最大化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规定,集团公司内部优势产品必须具备三个“硬件”:其一,获准使用中国石油标识,或者列入集团公司自主创新重要产品目录;其二,在该产品领域具有领先优势;其三,在集团公司范围内连续中标并广泛应用。截至目前,集团公司共有24项装备获得内部优势产品称号。

集团公司第一批内部优势产品框架协议采购实施两年来,油气田等用户单位和装备制造企业尝到了“协同效应”的甜头。拥有稳定的市场预期后,装备制造企业通过优化供应链,降低生产成本。同时,有更多的精力分析用户需求,提升研发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保障用户单位生产经营和集团公司重点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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