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省晋中市召开的全国甲醇汽车试点工作座谈会上,工信部公布了甲醇汽车试点阶段性检测数据,认为甲醇作为车用替代燃料,技术上已不存在大的障碍。
试点阶段性检测数据表明,车辆运行平稳正常,氮氧化合物等排放数据比国四标准限额值低40%至50%,部分指标达到国五标准规定,非常规污染物甲醛排放仅为规定限额值的6%,甲醇汽车相关作业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涉醇人员体检未发现异常,单位里程燃料费用比同排量汽油车降低48%。
甲醇汽车“两省一市”(山西、陕西、上海)试点2012年启动,试点一年多来,累计有281辆甲醇汽车投入试点运行。
工信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苏波在此次会议上表示,从目前试点效果分析,甲醇作为车用替代燃料,技术上已不存在大的障碍,常规排放较清洁,在遵守操作规程下不会影响人体健康。从近期看,甲醇作为车用替代燃料是我国替代汽油和柴油的一种选择,从中远期看,甲醇作为车用替代燃料对保障我国能源安全具有战略意义。
苏波表示,下一阶段将进一步推进甲醇汽车试点工作,提升甲醇汽车及相关技术产品水平。
“目前甲醇汽车整车研发、甲醇内燃机专用零部件制造及关键技术和产品还处在产业化发展初期,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苏波说,要加强技术创新,突破燃料供给系统核心技术和关键零部件的瓶颈,解决替代燃料内燃机关键零件耐高温、抗腐蚀等技术问题,掌握非常规排放后处理技术,提升燃油泵、喷嘴等关键零部件质量。
苏波表示,将出台政策鼓励更多汽车生产企业开展甲醇发动机及整车研发工作,加快技术进步,研制更多新产品。同时要打破地区限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以整车企业为龙头、关键零部件企业积极参与的产业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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