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3760万吨

发布时间:2014-11-07
2015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3760万吨

11月6日商务部公告2014年第80号公布《2015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企业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其中2015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3760万吨,含830万吨已核准炼能且已使用的企业原油进口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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