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气改目标是完全放开气源价格

文章来源:中国石油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15-03-03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自4月1日采暖基本结束后将存量气与增量气门站价格并轨,全面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并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价格。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自4月1日采暖基本结束后将存量气与增量气门站价格并轨,全面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并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价格。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价格并轨后,非居民用气价格基本理顺,意味着天然气价格改革完成“破冰之旅”。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完全放开气源价格,政府只监管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管道运输价格和配气价格。

为什么要将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轨?据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本世纪以来,我国天然气消费快速增长,对外依存度逐年提高,2014年已达32%左右。为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保障市场供应,引导资源合理配置,近年来国家加快了天然气价格改革步伐。2013年7月,实施了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增量气门站价格一步调整到与可替代能源价格保持合理比价的水平,存量气价格分3年实施,计划2015年调整到位。按既定目标,2013年、2014年国家连续两次较大幅度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这次天然气价格并轨实现了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三步走”的目标。

针对存量气与增量气门站价格如何并轨问题,发改委表示,目前,存量气与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相差0.48元左右。2014年下半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持续大幅下降,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等可替代能源价格也相应回落,存量气与增量气价差大幅缩小,这为实现价格并轨创造了难得的有利时机。按照现行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44元,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04元,先期开展改革试点的个别省份只需提高0.02元,即可实现并轨,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指出,近年来,国家始终按照市场化的方向,不断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陆续放开了海上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出厂价格和液化天然气(LNG)气源价格。价格放开后,对调动企业生产和进口积极性,释放非常规天然气产能,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天然气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先行试点放开直供用户门站价格,是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又一次有益尝试。

发改委方面还表示,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完全放开气源价格,政府只监管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管道运输价格和配气价格。下一步,将紧紧围绕这个目标开展工作。一是总结放开直供用户用气门站价格的经验,继续推动天然气交易市场建设,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为最终全面放开非居民用气价格创造条件。二是加快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2015年要全面建立。同时在做好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的前提下,逐步理顺居民用气价格。三是完善管道运输价格形成机制,合理制定管道运输价格,同时加强配气价格监管,促进天然气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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