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继续对中国四氢糖醇征收反倾销税

文章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5-03-20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19日作出日落复审裁定,继续对从中国进口的化学品四氢糖醇征收反倾销税。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19日作出日落复审裁定,继续对从中国进口的化学品四氢糖醇征收反倾销税。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当天发表声明说,该委员会认为取消针对上述从中国进口产品的反倾销税,可能导致在可预见的时间内再度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

根据美国贸易救济政策程序,由于美国商务部此前已作出日落复审的肯定性裁定,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当天的裁定表明,美国将对从中国进口的四氢糖醇征收反倾销税,反倾销税率为136.86%。

所谓日落复审,是指征收产品“双反”关税5年期满进行的行政复审。根据乌拉圭回合谈判规定,在“双反”关税实施5年之后,美国必须取消该税令,除非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为取消“双反”关税将导致倾销、补贴行为重演或给美国产业继续造成损害。

美国政府于2004年开始对从中国进口的四氢糖醇征收反倾销税,并在2009年的第一轮日落复审裁定中维持该惩罚性关税。

中国商务部多次表示,希望美国政府恪守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承诺,共同维护自由、开放、公正的国际贸易环境,以更加理性的方法妥善处理贸易摩擦。

0
-1
收藏
/
正在提交,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