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布22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化工企业名单!江苏、山东多地开展化工行业整治工作

文章来源:流程工业 发布时间:2019-04-23
近日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公布了首批22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其中包括多家知名化工企业,这些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启动实施挂牌督办。除此之外,很多地区也开展来专项治理行动。

江苏响水特大爆炸事故之后,浙江、山东、江苏等省份密集展开化工产业安全整治行动。近日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公布了首批22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其中包括多家知名化工企业,这些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启动实施挂牌督办。除此之外,很多地区也开展来专项治理行动。

江苏响水特大爆炸事故之后,浙江、山东、江苏等省份密集展开化工产业安全整治行动。

  浙江省  

自3月27日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部署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行动,排查整治范围包括全省所有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重点检查企业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和园区风险防范措施实施情况。

通知要求,浙江省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切实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各督办单位要在4月25日前将省级挂牌隐患整改方案报至浙江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届时未能按期对省级挂牌隐患完成整改的企业,将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附浙江省第一批省级挂牌危化品重大事故隐患名单:点击看大图

附浙江省第一批省级挂牌危化品重大事故隐患名单

浙江省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切实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督促指导挂牌隐患企业逐一建立隐患整改方案,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各督办单位要在2019年4月25日前将省级挂牌隐患整改方案报省安委办;各市、县(市、区)安委会要在4月18日前完成剩余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并将挂牌情况报省安委办。

省级挂牌隐患整改完成后,请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组织验收,按期完成整改的,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表,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安委办,整改后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将予以销号;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省安委会将结合大检查督查工作对各地省级挂牌隐患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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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云港市  

近日,连云港市印发《关于开展化工企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即日起,连云港市将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化工园区、化工企业整治的部署和要求,按照灌云灌南化工园区企业整治标准,对全市所有化工企业(包括化工生产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附浙江省第一批省级挂牌危化品重大事故隐患名单

整治标准

(一)园区标准。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沿海化工园区(集中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46号)文件精神,严格对照26条整治标准,加大整治工作力度,9月底前通过省级考核验收。未通过省级考核验收的,取消园区化工定位。化工园区空气、水环境质量必须稳定达标,不能达标的,责令园区内所有化工企业停产整治。

(二)企业标准。环保方面,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化工企业环境整治的通知》(连环委〔2019〕1号)要求,对照《江苏省沿海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复产环保要求》明确的21条整治标准;安全方面,危化品生产企业对照《关于明确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集中整治安全生产复产标准的通知》(连安监〔2018〕140号)明确的14条标准,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企业参照连安监〔2018〕140号文件执行;消防方面,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规范要求,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要求》内容逐项检查合格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整治措施

(一)县区迅速开展自查。各县区、功能板块要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化工生产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和仓储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碱业公司由市开发区负责),严格按照环保、安全、消防整治标准,逐条对照、逐企核查,确保全覆盖、无死角;要向企业法人代表发出“最后确认函”,需签字画押申明在厂区及其他区域有无偷埋危废行为,确认函报县区公安机关备案。企业要切实落实污染物防治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要求,对申报、台账、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环境管理情况开展自查,并排查是否存在非法填埋或倾倒、遗留固体废物的情况。

对环保手续不全、一年内有多次环境违法、治污设施不能稳定运行超标排污的、存在重大环境隐患的企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到位、未完成政府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并经县区政府(管委会)会审通过、安全手续不全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对消防手续不合法、消防设施不完好、消防安全职责不落实的企业,立即责令停产整治。

各县区政府、各功能板块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要对排查情况真实性、准确性负总责,并对企业有无偷埋危废的确认函进行审核确认,4月3日前将辖区所有化工生产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和仓储企业以及停产整治企业名单、企业有无偷埋危废行为确认函落实情况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监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支队。

(二)市级部门分工负责。市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协调指导,推动化工企业整治扎实有效开展。市工信局牵头全市化工生产企业整治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全市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整治工作,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全市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企业整治工作。

(三)实施分类整治处置。各县区、功能板块对自查发现达不到安全、环保、消防要求的化工生产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和仓储企业,要责令立即停产,并督促企业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停产企业整改到位后按照规定流程申请复产。对自查后未纳入停产整治的企业,各县区、功能板块要组织辖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消防部门进行核查,认真制定核查计划,合理调配工作力量,于4月30日前完成县区核查工作。通过县区核查的企业由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上报市政府申请组织复核,市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消防部门要于5月31日前完成市级复核。通过市县两级核查的企业,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可继续生产。未通过核查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整治到位后按规定程序再申请复产。

(四)灌云灌南化工园区全面进行“回头看”。灌云灌南化工园区内已通过核查复产的企业,要深刻吸取江苏天嘉宜化工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立即全面停产整顿。对照安全、环保、消防整治标准,围绕重点部位、重点设施、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全面进行“回头看”,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环保隐患。市县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消防部门要按照省、市部署要求,督促所有化工企业建立电子标签自动识别系统,加强危化从业人员作业区全流程实时监控,重点围绕企业高危工艺自动化控制、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二道门”智能化升级改造、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环保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开展“回头看”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整改落实到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不得复产。

(五)强化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整治。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由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管理职责组织企业自查和行业安全检查,于4月3日前完成。企业自查或行业安全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立即停产整治,整治到位后按规定程序申请复产。对未列入停产整治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由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级组织核查,通过核查的企业由市交通运输局报市政府审批;未通过核查的企业要立即停产整治,整治到位后按规定程序申请复产。对未列入停产整治的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由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港务与安全处)、市交通运输局分级组织核查,通过核查的企业由市交通运输局报市政府审批;未通过核查的企业要立即停产整治,整治到位后按规定程序申请复产。上述企业核查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安排,并于5月20日前完成。

  山东省  

近日,针对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慢,高端化工认定标准不明确等问题,山东公布了办理意见

为深入贯彻全省关于“工作落实年”的部署要求,推动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落地达效,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3月4日-9日,省政府组织8个联合调研组深入16市,对去年出台的《关于印发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鲁政发〔2018〕21号)、《关于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4号)、《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6号)三个重要政策文件落实情况开展了调研。调研中,基层和企业围绕政策落实提出21项具体建议,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责任分工,针对性地提出了办理意见。

附浙江省第一批省级挂牌危化品重大事故隐患名单

当前,我省开展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已2年多,但“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进展不快,影响各地后续项目上马”的问题依然存在。下步解决的具体措施是什么?

答复:当前,制约重点监控点认定工作提速的主要原因是送审的企业规划符合性审核进度缓慢。目前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已与省自然资源厅协商,将监控点申报的企业四至范围明确为现状厂区,在现状基础上开展土地和规划合规性审查,以加快审核认定进度。下一步,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将进一步加强与省自然资源厅配合,尽快反馈审核意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问题5:我省开展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中,“把基本无发生化学反应过程的橡塑加工行业和安全环保风险小的绝大多数日用化学品制造行业企业划入化工企业并要求搬迁入园,企业数量较多,进区入园难度大”。针对这一问题,省里将采取哪些应对措施?

答复:根据各地反映情况,省主管部门将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尽快修订项目投资管理办法,基本无发生化学反应过程且安全环保风险小的个别化工产品生产或行业,新建、扩建化工生产项目可以进入工业园区(集聚区),而不强制必须进入化工园区。如无原料生产环节的化妆品的生产类企业,可以在其他工业园区(集聚区)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问题6:对技术水平高、填补国内空白、自主研发绿色高端化工和新材料的项目的认定标准不明确;精细化工项目达不到3亿元立项标准要求,影响新材料和化工联产项目审批立项等。针对这一问题,下步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复:省主管部门将组织行业协会、有关专家、职能部门共同研究放开投资限额和进区入园范围等问题,尽快研究修订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取消省级化工专项行动项目联审,按照职责和权限由各级职能部门直接予以办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搬迁是唯一出路吗?

实施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是适应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降低城镇人口密集区安全和环境风险的重要手段。4月15日,工信部提出,2019年要扎实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自2018年全面启动搬迁改造以来,各地纷纷基于自身情况出台了危化企业搬迁方案,明确了“时间表”。但分析认为,资金压力大、园区接纳能力有限仍是困扰危化企业搬迁改造的现实问题。

附浙江省第一批省级挂牌危化品重大事故隐患名单

搬迁“倒计时”

近日,工信部召开了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专项工作组2019年第一次会议。工信部副部长王江平在会上表示,2019年要扎实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着力做好加大重点地区和重难点项目协调、加强搬迁改造工作中的安全环保管理等六方面工作。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的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其中,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2020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

政策发布后近两年时间内,各地纷纷出台基于自身情况的搬迁改造实施方案。以江苏省为例,去年1月,江苏省就发布了《江苏省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2018年12月底前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全部启动搬迁改造。

截至2018年底,已初步确定全国需要搬迁改造的企业共有1176家,其中异地搬迁479家,就地改造360家,关闭退出337家。涉及除北京、上海、海南和宁夏以外,包括新疆兵团在内的28个省(区、市)。

“化工围城”

事实上,化工行业产值高、税收多,是GDP及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2018年上半年,我国化工行业实现利润总额达2799亿元,上年同期利润总额为2162亿元,同比增长29.4%。但近年来,化工安全事故却屡有发生。今年2月发布的《2018年全国化工事故分析报告》显示,去年我国共发生化工事故176起、死亡223人。

首都经贸大学特大城市研究院副院长叶堂林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化工围城”所带来的矛盾日益突出,危化生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对周边居民造成的危害性极大。

除了安全生产的担忧外,空气污染也是一大隐患。北京公共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一些中小企业受资金、技术等条件的限制,环保方面的投入意愿相对薄弱,因此也就造成了废水、废气等相关污染物大量排放,“化工围城”使城市环境受到极大的威胁。

在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此前举办的“化工围城”问题研讨会上,江苏大学教授孙华平表示,“化工围城”是一个工业化过程的产物,在生态文明时代应积极推进其转型升级。其关键是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历史上做了巨大贡献的化工区如何搬迁或关停,需要综合考虑其经济社会效益、就业效益及生态效益,平衡好传统重化工类产业迁停关转与新兴产业培育的问题,一刀切及随大流的做法不妥,应因地制宜,科学施策。

制约问题依然突出

实施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目前已经势在必行,但搬迁改造工作的一些突出问题也应引起重视。

以化工大省之一——山东省为例,据初步统计,山东涉化搬迁所需总费用约1219亿元,涉及34.4万人,用地需求4.9万亩,搬迁压力很大。山东省经信委主任、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副主任钱焕涛此前表示,由于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配套的资金、土地、金融和职工安置等方面的政策,山东缺乏参照标准,导致搬迁工作困难较多、推进缓慢。

在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德辉看来,目前化工企业“退城入园”还普遍存在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的现实问题,特别是大型化工企业“退城入园”搬迁工程浩大,搬迁资金短时间内难以解决,进展不如预期。

此外,我国化工园区存在规范化程度不高、专业配套不到位等问题,接纳能力有限。刘德辉表示,化工园区绝不是简单的生产工厂堆积,而应该是协同合作的有机整体。

针对上述问题,工信部方面也有所表态,提出要将争取把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纳入国家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并适时扩大资金规模和增加导向性项目合作银行数量。并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探索建立市场化的搬迁改造产业基金。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引导企业应用先进工艺技术,转向发展新材料及高端化学品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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