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暨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题会议”上获悉,“十一五”期间,海河流域七省(区、市)政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推进,环境监管得到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增加趋势得到遏制,水质有所改善。特别是污染减排方面,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和河南七省(区、市)2009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比2005年下降14.8%、8.9%、13.8%、11.0%、6.2%、16.0%和13.1%,北京、山东、河南已提前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其他四省(区、市)也基本完成。
周生贤说,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海河流域有水皆污的状况仍未扭转,饮水安全保障形势不容乐观。海河流域总体仍属重度污染。北京、天津供水主要依靠密云水库、于桥水库,已经逼近供水极限;山西、河北、河南、山东大量的河流断流,地表水污染严重,供水主要依靠山区水库和地下水。此外,流域水生态破坏突出,近岸海域承受较大影响。
“必须坚持不懈地贯彻落实休养生息政策,彻底解决‘海河之痛’。”周生贤强调,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一是从严实施体现环保要求的产业政策。牢牢抓住耗水量、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建设项目,以及沿河布设的工业项目、饮用水水源地上游的建设项目,从严从紧控制,必要时可上收审批权。二是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三是严格控制污染排放。加快“十一五”规划项目的实施,列入规划的治理项目必须按期完成。年底要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向社会公开。四是强化生态治污与污水资源化。在污水处理厂出水深度处理、面源污染控制以及河流湖泊生态修复等方面,推广适用生态治污技术。北京、天津等经济发达地区,要率先进行城镇污水处理的升级改造,努力实现城镇污水处理的主要排放指标与环境质量指标接轨,实现污水资源化。五是创新工作体制和机制。六是以饮用水安全保障、城市水环境改善和跨界水污染协同治理为重点,编制好“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规划。“十二五”时期,国家将继续深化污染减排工作,主要污染物由两项扩大到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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