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布新版《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清晰阅读!

作者:化工365 发布时间:2020-06-10
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已经2020年4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1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化学工业部1996年5月15日公布的《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化学工业部令第11号)同时废止。






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52号


《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已经2020年4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1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化学工业部1996年5月15日公布的《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化学工业部令第11号)同时废止。

部长   苗圩

2020年6月3日



第一类: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A.

1

2

3

B.



第二类: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前体的化学品

A.

B.



第三类: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学品

A.

B.



第四类:除炸药和纯碳氢化合物以外的特定有机化学品

“特定有机化学品”是指可由其化学名称、结构式(如果已知的话)和化学文摘社登记号(如果已给定此一号码)辨明的属于除碳的氧化物、硫化物和金属碳酸盐以外的所有碳化合物所组成的化合物族类的任何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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