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0日,浙江交科发布公告称,为深化国企改革,集中力量做精、做强、做大主业,公司与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简称“镇海炼化”)签署了《关于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公司拟以现金交易的方式,将所持有的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和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镇海炼化。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专注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主业,不再从事化工业务。
镇海炼化成立于2018年6月,注册资本54亿元,其经营范围包括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危化品除外)的生产、仓储;其他石油制品和化工产品(危化品除外)的生产、仓储等。
此次协议转让的标的公司均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中,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产品有顺酐,年产10万吨;甲醇钠甲醇溶液,年产5万吨。截至2020年底,江宁公司总资产13.56亿元,净资产4.76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9.6亿元,净利润0.22亿元。
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产品聚碳酸酯(PC),年产10万吨。截至2020年底,大风公司总资产20.37亿元,净资产17.02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8.21亿元,净利润-0.56亿元。
浙江交科表示,由于化工业务周期性强,业绩波动较大,且公司化工业务缺少产业链优势。公司拟通过本次股权转让,退出化工领域,专注发展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另外,当次交易文件尚未正式签署,仅为交易双方达成的初步意向,交易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无法预计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签署前,以目标公司名义注册的商标权、专利权以及目标公司所有的已申报的专利和配方(包括但不限于 PC 改性技术及配方)继续归目标公司所有。标的股权完成交割后, “江山化工”商标在有效期内,甲方免费授予目标公司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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