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的控制要求、监测要求、达标判定以及实施与监督。
本文件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污染物排放管理。
文章内容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责任编辑胡静,审核人:李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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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4440-202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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