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大纲出台

发布时间:2010-12-08

环保部《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以下简称《大纲》)近日出台。根据《大纲》要求,该市未来5年将在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方面,优先解决饮用水安全保障、城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和跨界水污染协同治理三大问题,推进海河流域水环境健康发展。

海河流域指数污染防治区域包括:京、津、冀、晋、鲁、豫、内蒙古七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治将以“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为理念,以维护流域水环境安全为目标,以“饮用水安全保障、城市水环境改善和跨界水污染协同治理”为重点,依托流域骨干水污染防治工程,根据流域水资源配置方案,创新水污染防治政策,规范重大经济开发活动,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海陆兼顾,节水优先、增流为本、贴近民生、跨界协调,集中解决海河流域突出的水环境问题,为海河流域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海河干流五个水系包括19条较大河道,总长度为1095千米。本市位于海河流域最下游,境内有属于海河流域的北三河(蓟运河、潮白新河、北运河)、永定河、大清河、漳卫南运河。作为海河流域主要流经城市之一,本市的北三河地区被《大纲》列为该流域饮用水源保护重点区之一。本市将在该区开展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垃圾收集处理工程,居民搬迁和保护区修复工程,矿产资源开发环境整治工程,河道生态修复工程以及能力建设工程等,以保障本市饮用水安全。

在城市水系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大纲》要求开展城市河段水系综合整治,促进河流水系生态恢复,增加环境基流,逐步消除城市劣V类水体,改善城市水系景观。同时强化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的建设,结合湿地等生态恢复工程,对污水进行深度处理。对污水处理厂强化污泥安全处置方案,全面启动污泥安全处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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