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5年城镇污水处理率要达80%以上

作者:本网编辑 文章来源:PS水处理 发布时间:2010-12-28

“十一五”期间,是吉林省环保发展最快的时期,9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已经全部达到Ⅱ级标准。吉林省环保厅厅长王国才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省环保厅目前正会同有关部门对“十二五”期间规划项目进行筛选,经初步筛选,环境保护优先项目共有600多个,总投资约400亿元。

吉林省环保厅厅长王国才(记者 张秋磊 摄)

污染减排任务圆满完成

据王国才介绍,在吉林省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情况下,污染排放总量大幅下降,单位GDP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排放强度比2005年分别下降了62%和59%。2009年,经国家核定,吉林省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项指标分别完成“十一五”任务的110%和105%。今年上半年,经国家核定,吉林省上述两项指标分别完成“十一五”任务的124%和128%。到今年底,吉林省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预计控制在35.66万吨和36.03万吨以内,两项指标有望超额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十五”末期,吉林省9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只有4个达到Ⅱ级标准,目前已经全部达到Ⅱ级标准。

城市污水处理厂增至42座

省委、省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让松花江休养生息的各项政策措施,全力推进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的实施,规划的86个项目,已完成83个,今年底将全部完成。在国家2009年重点流域规划实施情况考核中,吉林省松花江流域被评为优秀,松花江休养生息初见成效。

“十一五”期间,全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从6座增加到42座,城市污水处理能力从每天74万吨增加到233万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由3座增加到10座,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由每天4620吨提高到9036吨;城镇医疗废物处置率由“十五”末的42%提高到99.5%;燃煤电厂二氧化硫脱硫能力达到909万千瓦。

到2015年建400个生态村

展望“十二五”,王国才信心满满,“到2015年,松花江流域消灭劣五类水质,全省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主要指标达标率为100%,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由‘十一五’末期的86%提高到100%。”

在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基础上,80%的县(市、区)城市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重点工业企业排放达标率达到95%以上。所有县城及重点镇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率要达到80%以上。

“十二五”时期,省环保厅将按照投资拉动、项目带动、创新驱动的战略要求,重点规划“六大工程”任务: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污染减排工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生态保护工程、环境安全工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在“十二五“初期,县县要建有污水处理厂的基础上,加快建设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创建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开展国家环保模范城的创建活动。到2015年,全省创建100个以上生态乡镇,400个生态村,80%以上的畜禽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完善粪便处理设施。到2015年,全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达标率达到90%,放射环境质量控制在天然本底值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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