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划界保护饮用水源地

发布时间:2011-01-04

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厅获悉,目前已完成382处农村重点饮用水水源地的划界保护工作,有效保护了全区农村重点饮用水水源地,进一步规范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具体范围。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是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从2008年开始,宁夏连续3年将农村重点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列入政府为民办10件环保实事,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厅制定了《宁夏农村重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计划3年内对全区382处农村重点集中饮用水水源地(1000人以上)全部实施有效保护。

今年,又安排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资金920万元,通过划界、监测、设置标志碑、警示牌和界桩,清理水源地内的养殖圈舍、垃圾堆放点等污染源,控制农药、化肥施用量等措施,对其余232处农村重点饮用水源地实施了保护,惠及110万农村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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