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是保障民生,加强水利节能减排,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我市水资源总量丰富,全市水域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30%,水污染防治任务繁重。近年来,我市坚持科学发展观,牢牢抓住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历史机遇,采取多项有效举措加强水污染防治,省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04%,城市饮用水源水质优良,有力促进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
完善法规做好规划
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全国省会城市第一部城市水土保持地方性法规——《南昌市城市水土保持条例》,出台了专门针对城市规划区内的湖泊进行保护的地方条例——《南昌市湖泊保护条例》,颁布了《南昌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和《南昌市赣江饮用水源保护条例》。同时,还出台了《军山湖管理条例》,修订了《青山湖保护条例》,全市水污染防治走上了法制化轨道。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我市先后编制了南昌市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对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水利实施意见、南昌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等综合性规划,并编制完成了南昌市城市湖泊水系治理规划、治理五干渠、玉带河等专项规划。
综合治理改善水环境
为改善水环境,近年来,我市共投入60多亿元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在城区,我市实施了“八湖两河”改造工程,新建了城南护城河,治理了玉带河总渠和东南西北支及抚河故道、朝阳水系、白水湖水系等,开展了城市排水管网清淤改造,实施了象湖、青山湖、前湖、梅湖等城市湖泊清淤工程。
“十一五”以来,我市共建设千吨万人集中供水工程27处,解决了95.62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完成了军山湖等七座十万亩以上圩堤水利血防工程建设。同时,实施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在赣江取水口上下游1000米内严禁设立排污口、严禁采砂捕鱼作业,在乌井水库、幸福水库等水源地实施封山育林等生态自我修复,关闭养殖厂,严禁经营性养鱼。
大手笔投入防治水污染
近年来,我市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加大对城市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整治投入力度。
我市财政部门将从城市自来水费收取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全部用于城市水污染防治,每年投入2亿多元。同时,采取BOT模式建设运营了青山湖污水处理厂等五座城市污水处理专业企业,加快建设城市规划区内污水收集管网,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94万吨。此外,我市积极培育本土污水处理运营机构,南昌水业集团收购并运营了78家县级以下污水处理厂,市水投公司积极开展资本运作,融资8亿多元,建成了五干渠、朝阳水系等一批城市水环境治理工程,启动了城市备用水源、城市污泥集中处置、幸福渠综合整治等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升了水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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