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对青海两水源工程全面稽察

发布时间:2012-09-25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枢纽及水源工程项目稽察的通知》要求,8月29日至9月16日,水利部稽察工作组一行8人,对我省引大济湟和黄南州扎毛水库工程进行了全面稽察并通报了工程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情况。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枢纽及水源工程项目稽察的通知》要求,8月29日至9月16日,水利部稽察工作组一行8人,对我省引大济湟和黄南州扎毛水库工程进行了全面稽察并通报了工程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情况。

工作组通过听取汇报、察看现场、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以及与参建单位有关人员座谈等方式,对我省引大济湟调水总干渠工程、黄南州扎毛水库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稽察,并与项目法人及有关参建单位交换了意见。

工作组负责人强调,青海水利厅应协调有关部门严格按规定进行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工作,对设计概算超可研估算投资问题,指导项目法人按规定全面履行职责,协调有关部门及时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督促指导项目法人及时编报算度工程实施计划;项目法人应及时增加所需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满足工作需要,严格按规定履行项目法人对建设工程的建设管理职责,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工作,加强计划管理,规范合同执行,按规定进行工程预付款、材料储备的支付管理和会计核算,及时收回违规出借的建设资金,杜绝此类问题发生;项目法人应督促设计单位提高设计工作质量,责成监理单位严格履行监理职责,责成施工单位及时对部分项目存在的质量缺陷进行处理,严格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水利部专家组对我省这两项工程的稽察是对我们工作的一次检验,对在稽察中发现的问题,厅党组将派工作组对工程的建设管理进行专项监督检查。近期将召开法人、建设单位联席会议,对项目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制定具体的整改意见,各参建单位也应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一项一项逐条进行落实。项目法人要切实加强监管、负起责任,做到工期要上去、质量要加强、安全要保证,使青海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迈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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