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能力,我市对城市污水处理厂不能完全覆盖的偏远农村建制镇,因地制宜地修建了投资省、运行成本低、管理简单的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新建镇级污水处理站48座(累计达到110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万吨/日。建成后的镇级污水处理厂由区县政府按照“分散运行、集中管理、专业维护”的原则进行管理,鼓励和推广实行有资质运行单位实行“三方运行”,建立完善规章制度,落实运行经费和专业运行人员,确保已建成项目稳定发挥环境效益, 基本实现了建制镇污水处理全截流、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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