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环保局向外界公布了2012年上半年环境违法重大行政处罚案件。
为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有效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增加环境执法透明度。近几年,市环保局都会定期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并且对环境违法企业纳入企业信用管理。
此次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上半年共有84家企业或个人被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共计处罚金额488万元。其中有22宗处罚案件是由中心镇环保分局实施的。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说,各镇街环保分局参照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中相关规定,对辖区内的环境违法企业实施行政处罚。
同时,中心镇环保分局还针对环境影响比较严重、群众反复投诉、屡教不改的环境违法企业给予重罚。此外,对偷排工业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以及对主观上存在故意违法,偷排工业废水的环境违法企业均实施重罚。
华穗石化被罚10万
在未经环保部门重新审批同意的情况下,东莞市华穗石化有限公司擅自增加废油油水分离、加热等工序和卧式贮油罐、地下储库等设备,并投入使用,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重新验收合格,油水分离和加热工序产生的废气等直接排放。环保部门对其处10万元罚款。
达明电镀被罚8万
在未经环保部门同意的情况下,东莞达明电镀有限公司擅自不正常使用废水处理设施,违反规定设置排污口,在废水处理设施的综合废水池底部设置阀门,将部分生产废水经阀门直接排入厂外下水道。环保部门对其实施重罚,处以8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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