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修订施行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2-11-02
陕西省水利厅新修订完善的《陕西省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于今年10月24日起开始施行。该办法的出台对强化村镇供水工程建后管理、规范供用水行为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陕西省水利厅新修订完善的《陕西省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于今年10月24日起开始施行。该办法的出台对强化村镇供水工程建后管理、规范供用水行为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陕西省抢抓中央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作为“民生八大工程”的首要任务,按照“家家用上干净水”的要求,坚持“城乡统筹、整合投资、集中连片、板块推进”的思路,持续推进建设规范化、供水集中化、管理信息化、运行长效化,城乡供水事业开创了投资力度最大、建设步伐最快、质量效益最好、解决人数最多的新局面,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但随着大批村镇供水工程的陆续建成,建后管护任务越来越繁重,越来越紧迫,面对专管机构不够完善,工程管理不规范,维修基金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为了使这项民心工程长久惠及民生,保障全省村镇供水工程良性运行、可持续发展,陕西省水利厅把修订完善《陕西省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抽调专人负责,深入基层调研,研究问题,制定解决办法,从2011年6月开始,紧锣密鼓开展了修编工作,先后经历了资料收集、起草初稿、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等四个阶段,历时2年完成了修订完善工作。

该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条例》及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和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结合陕西实际,经多次讨论修编而成。办法共分为三十五条,重点完善了产权界定、停水流程、水价核定、工程保护、水质保障等内容,新增了工程须建立维修基金制度、村组组建用水协会和县级应出台村镇供水运行管理办法的要求。新办法的施行,必将大大提高村镇供水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惠及广大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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