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获批

发布时间:2012-11-07
《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近日获得国务院批准,这是国务院批准的第四个试点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近日获得国务院批准,这是国务院批准的第四个试点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规划》明确了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建设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定位、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支持政策。突出海峡、海湾、海岛的特色,明确了六大战略定位,即深化两岸海洋经济合作的核心区、全国海洋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重要基地、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集聚区、全国海湾海岛综合开发示范区、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和创新海洋综合管理试验区。

《规划》确定了两个阶段的发展目标,即到2015年,海洋生产总值达到7300亿元,年均增长14%以上;到2020年,全面建成海洋经济强省。《规划》部署了7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及工作重点,即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强化海洋资源科学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沿海基础设施和海洋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深化闽台海洋开发合作、推进海洋经济对内对外开放、健全海洋科学开发的体制机制。

同时,《规划》赋予了试验区投资和财税、金融、园区、产业、科教、人才、用海、环境等11个方面的支持政策,这将为促进福建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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