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实行饮用水分级管理

发布时间:2012-11-22
记者从芜湖市卫生监督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有效防范因饮用水引起的重大传染病和中毒,结合省市相关文件,芜湖将对饮用水实施分级管理。

记者从芜湖市卫生监督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有效防范因饮用水引起的重大传染病和中毒,结合省市相关文件,芜湖将对饮用水实施分级管理。

具体来说,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将负责对跨县(区)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日常监管及相关违法行为查处,负责国家饮用水市级监测点的水质监测;县(区)卫生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供水单位,包括乡镇水厂、自备水厂、二次供水等单位的卫生许可、日常监管及查处,还有县区级及以下监测点的水质监测。

另外,本着行政部门组织、卫监机构监管、疾控检测和技术服务的原则,下一步将对全市范围内的二次供水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加强和规范其卫生行政许可日常监管,确保市民饮用水卫生安全。

0
-1
收藏
/
正在提交,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