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记者从北京市环保局了解到,北京市经信委、北京市环保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北京市工业大气污染治行动计划(2012—2020年)》。
据了解,该行动计划将《北京市空气行动计划(2011—2015年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和《北京市2012—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措施》(以下简称“大气治理措施”)中有关工业大气污染治措施进行了具体细化:一是明确了工业减排指标。增加了“十二五”工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减排25%的目标。
特别是在VOC污染防治方面,提出了新建制造项目低挥发性涂料比例不低于90%、型涂料喷涂产生的废气不得与废气混合排放、新建项目有机废气收集率应大于 90%等要求,同时规定了重点行业现有企业到2015年低挥发性使用比例:汽车制造业不低于80%、行业不低于50%、家具制造业不低于30%。
二是细化分解了结构调整内容。将“大气治理措施”提出的“十二五”退出1200家污染企业的任务分解到各年度,2013年累计完成450家、2014年累计完成900家、2015年全面完成任务。
三是强化了工业能源优化。提出减少工业燃煤300万吨(不含电厂和采暖用煤),在“大气治理措施”要求2015年完成市级以上开发区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的基础上,提出昌平、顺义、通州、大兴、房山、门头沟区域内市级以上开发区2014年完成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2015年实现“无煤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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