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环保部的统一部署,我省从现在开始到3月31日,全面排查我省平原地区工业企业废水排放去向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严肃查处工业废水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行为。
据省环境执法监察局有关人士介绍,此次专项检查,是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开展华北平原试点地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对废水排放企业的环境监管,切实防范工业企业废水污染地下水。
专项检查的重点是,形成地下漏斗的地区,以及地下水质异常、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尤其是工业企业集中的农村地区;重点检查自称“零排放”,废水排放量与理论产生量明显不一致,建有渗坑、渗井或旱井的企业,特别是要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使用高压水泵将污水直接排入地下;重点检查工业企业高浓度有毒、有害废液的处理处置情况。
按照环保部的要求,对我省平原地区辖区内涉及废水排放的企业要做到排查仔细、督促有力、查处到位。上一级环保部门要对专项检查工作加强监督指导,对突出问题进行抽查或突击检查,要对位于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单元及补给区范围内的企业进行重点督查。
按照专项检查要求,依法严肃查处排查中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问题。对造成重大或特大水污染事故的,依法报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专项检查还明确,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媒体、网络以及群众来信来访涉及企业地下水污染的线索,加大查外和督办力度,及时公布调查、查处的调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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