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不专,环评机构资质参差不齐,重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轻中间环节,已逐渐成为影响环评行政许可质量的因素。四川省广元市环保局创新举措,严把环评审批各个环节质量关,确保审批的环评文件经得起历史检验。
■环评机构参差不齐怎么办?
□加强资质管理,实施绩效考核
“近年来,环评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兴起,但不少机构自身没有资质,环评报告编制质量堪忧。”广元市环保局局长冯治勤表示。
针对这一问题,广元市环保局制定了《广元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强环评机构管理。
《办法》明确要求,在开展环评服务时,环评机构必须按照环境保护部颁发的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等级和评价范围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严禁超资质等级和评价范围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禁止借用和出借资质证书;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不得由其分支机构、办事机构代签或通过个人、其他中介机构签订。
“除了资质问题,多数环评机构没有真正支撑其发展的技术人员,环评报告较多是在摘抄论文。”冯治勤认为,这些问题并不是广元特有的问题,具有普遍性。
为改变这一现状,广元市将在每年的7月10日和次年的1月10日前,对环评机构半年内的环评业绩进行评审。
据了解,评审考核从专家、建设单位和管理部门3方面进行总分权重的计算。其中,专家组考核分占总分权重的60%、建设单位考核分占10%、管理部门考核分占30%。最终考核总分值将在广元环保网和市人民政府政务中心环保窗口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位于前3位的环评机构,将被确定为广元市环评优质服务单位;位于末3位的环评机构,将实施退出机制,取消其备案名单,并从备案取消之日起,两个月后开始对其进行限批或禁批,时限为一年。
同时,退件处理记录达3次(含3次)以上的环评机构,将取消其备案资格。对有严重编制质量问题而被暂缓或不予审批的,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环保局报告,并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布。
■专家不专有何解?
□实行专家库动态管理
冯治勤说,现在有些专家称为专家,实则不专。
如何解决专家不专的问题?广元市专门出台了《环评审查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引进来、退出去”,对专家库进行管理。
所谓“引进来”,就是对符合条件的被推荐人,审查确定入选专家库,并予以公布;对特殊需要的专家,经设立部门认可,可直接入选专家库。“退出去”,就是淘汰一批品行不好、以进入专家库为手段、实则以捞钱为目的的专家。
专家技术怎么样,品行如何,纪检组、监察室也要进行监督评审。若发现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机构存在利益关系、收受他人财物等好处的,将由广元市环保局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入选专家库资格,并予以公告;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对违规指定或干预专家抽取的、贿赂专家的、在技术评审中干预专家发言的建设单位、评价机构,一经发现将在全市环保系统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评价机构停止受理其编制的环评文件3个月,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一级环保部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广元市还为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建立了档案,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进行一次调整,并公布调整结果。
■如何改变“哑铃式”监管?
□实行链条式全程监管
“行政许可重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轻中间环节的环境监管方式不够科学,是‘哑铃式’的环境监管方式。”冯治勤表示,为了改变这种监管方式,广元市提出对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联单管理,实行全程监管。
以一个重点建设项目为例,项目在经过环评审查后,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将出具评估意见,同时向行政审批科转移《重点建设项目管理联单》。行政审批科进一步完善和强化项目环境风险控制点、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出具项目环评批复,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县(区)环保局或开发区环保分局移交管理联单。同时,向污染控制科移交管理联单,由污染控制科存档。
广元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县(区)环保局或开发区环保分局按相关要求重点进行“三同时”监管,并于每季度末向行政审批科报送重点项目“三同时”建设进度。
最后,对完成“三同时”验收的重点项目,行政审批科于两个工作日内向污染控制科移交管理联单,污染控制科留存,做好重点项目验收后续污染控制工作。
“联单经过多个部门,有助于在县(区)属地管理原则和科室部门各自职责分工的基础上,让各部门共同掌握项目的环境风险控制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以便提前介入,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冯治勤表示,这也可以倒逼源头的环评编制单位、技术评审专家提升责任意识,提高文本编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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