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应优化四个机制

文章来源:中国水工业网 发布时间:2013-12-20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以来在一些地区已取得了明显成效。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以来在一些地区已取得了明显成效。随着整治行动的推开,在布点、资金、操作、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凸显出来。由于这项工作前所未有,因此必然是一个不断积累经验和吸取教训的过程。结合实践,笔者认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应优化4个机制。

优化项目选点机制。点位确定是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流程的第一步。在示范项目选点方面,各地要以让农民群众得实惠、让农村环境有改善为目标,慎重选择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村庄作为连片示范区域,切忌“嫌贫爱富”。项目资金的投向既要“锦上添花”,又要“雪中送炭”。要针对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类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选点。不仅要从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治理上考虑,又要从地域空间聚集程度上考虑;要选取能够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和已建环境基础设施,或者能够使用操作简便、运行维护费用低、辐射带动范围广的技术模式的示范点,真正做到“抓点、带线、促面”。

优化资金投入机制。资金是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关键。项目设计和建设必须统筹考虑各类环保设备要素的投入和组合。将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层层落实到具体项目、具体设施和具体细节,力争花最少的资金办最多的实事。要发挥考核对连片整治工作的指挥棒作用,将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专项资金安排有机联动,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中的主导作用。在配置连片整治设备时不贪多求全,不追求品牌,不追求高、大、洋,不追求豪华配置。能区域共享的不另外配置。坚持勤俭实用、量力而行,充分发挥连片带来的低成本、高成效的优势,避免资金的浪费,将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实到最基层。

优化阳光操作机制。办好、办实连片整治这一民生工程,一方面,应当杜绝“雾里看花”,要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任何人或单位不得违规操作、指定施工单位。由于连片整治工程面广量大,地点分散,隐蔽工程较多,为此要选派专业人员定期或突击对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核实比对,督促实施部门按计划和规范要求保质保量地稳步推进。另一方面,要实时跟踪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的使用情况。根据工程进展和质量要求分期拨付专项资金,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此外,受专项资金支持的村镇要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将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项目安排和具体实施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向受益地区农民张榜公布。

优化设施管护机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是一项民生工程。但在很多地区,由于缺少运行和管理维护经费、后续管护缺乏专业人员、缺少长效管理机制,大多数设施处于晒太阳状态。因此,各地要建、管并重,创新思路,探索完善第三方参与运行管理机制,鼓励民营企业、民间组织资助和参与项目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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