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要求相关企业开展安全检查

文章来源:中国石油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15-08-18
记者15日从国家能源局了解到,针对天津港区发生的爆炸事故,该局发布通知要求相关企业近期立即组织开展针对制氢站、制氨区、燃油罐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燃煤电厂储煤场和制粉系统、燃气电厂天然气系统等安全情况的检查。

记者15日从国家能源局了解到,针对天津港区发生的爆炸事故,该局发布通知要求相关企业近期立即组织开展针对制氢站、制氨区、燃油罐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燃煤电厂储煤场和制粉系统、燃气电厂天然气系统等安全情况的检查。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完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购、场内运输、装卸、存储、使用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台账,落实重大危险源自动监控措施,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电力安全生产。

通知还要求,各单位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针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特点制定完善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健全政企联动机制和社会专业救援队伍合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此外,通知提出,各监管机构要督促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生产现场、员工住房选址、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机制的安全管理。

0
-1
收藏
/
正在提交,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