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行业“去产能”成为两会重要议题

发布时间:2016-03-09
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如同以往,作为驱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能源行业相关议题再次受到参会代表委员的高度关注。

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如同以往,作为驱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能源行业相关议题再次受到参会代表委员的高度关注。在产能过剩跨行业蔓延并引发国家高度重视的背景下,能源行业“去产能”成为本届两会业内外代表委员们关注的交集。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十三五”时期要突出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做减法、又做加法,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使供给和需求协同促进经济发展。

作为供给侧改革的核心任务,有关“去产能”的相关表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出现近10次。“积极化解过剩产能”、“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新增产能”、“有序退出过剩产能”等措辞,无不彰显出政府破解产能过剩顽疾的决心。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更是将“化解产能过剩”列为2016年五大任务之首。

在此背景下,在稍早前召开的2016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将传统能源产能过剩矛盾加剧列为“十三五”时期我国能源发展的首要矛盾和问题,并指出“煤炭可能会面临长期过剩的局面,电力过剩的苗头也越来越明显,原油一次加工能力超过7亿吨,产能利用率不足 70%.如不注重把握市场趋势和规律,片面追求产能扩张,今后将造成越来越严重的产能过剩局面”。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更是首次将煤炭定性为“困难行业”,并明确指出要重点抓好钢铁、煤炭等困难行业去产能,坚持市场倒逼、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中央支持,运用经济、法律、技术、环保、质量、安全等手段,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有序退出过剩产能。与此同时,《政府工作报告》还提出,将采取兼并重组、债务重组或破产清算等措施,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

《中国能源报》记者注意到,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小组审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时一致认为,推动能源革命,在供给侧发力至关重要,而能源领域供应侧结构性改革的首要任务就是去产能。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史玉波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去产能和供给侧改革能够有效优化我国能源结构、提升能源效率,“十三五”期间,煤炭领域年产量9万吨以下的小煤矿,火电领域10万千瓦以下小火电机组将是主要淘汰对象。“但根据国家对去产能、供给侧改革的要求,‘落后产能’的界定门槛一定会有所提高,但提高到何种程度还需依具体情况而定。”

在去产能方面,面临着经济、能源结构转型任务紧迫的吉林已在积极实践。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告诉本报记者,目前吉林的煤炭资源已经枯竭,且煤质一般、规模小,安全生产风险却很高,在此背景下,吉林省近两年加大力度关闭煤矿。“过去煤炭生产能力在5000万吨左右,目前已经压缩到 2500万吨,今后还要继续压减产能,最终目标是1000万吨。”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陕西省原副省长李金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指出,对于身陷困境的煤炭企业而言,去产能是重塑自我的一次好机会,“借此机会,煤企可将含硫量高、条件差、不能实现机械化开采、安全问题多的煤矿进行一次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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