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随着缅甸天然气进入云南及昆明市天然气置换工程的推进,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焦化制气有限公司(简称“焦化制气”)基于城市煤气需求及生产效益考虑,公司于近期退出 3、4号焦炉及相关系统生产运行。
昆明焦化制气有限公司是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45,000 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是焦炭、煤气、化工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截止 201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焦化制气资产总额 179,859.06 万元,负债总额 133,242.55 万元,净资产 46,616.51 万元,2015年亏损 31,660.84 万元。
昆明焦化制气有限公司现有 4 座焦炉,其中 1 号焦炉于 1986 年建成投产,主要任务是向昆明市生产供应居民用气。为适应昆明市的不断发展,确保城市煤气需求量的稳定供应,焦化制气于 1992年、2007年、2008 年完成 2、3、4号焦炉的建成投产,并配套建有干熄焦装置 2 套,煤化工深加工装置 2 套。现焦炭产能为 130 万吨/年、城市煤气供气能力为 2.76亿立方米/年、化工产品深加工能力 20 万吨/年。
昆明焦化制气有限公司 3、4 号焦炉退出生产运行将减少公司焦炭产量 70 万吨/年,煤气产量 2.87亿立方米/年(其中减少城市煤气供气量 1亿立方米/年)。焦化制气 3、4号焦炉及相关系统退出生产运行系统将会减少公司及焦化制气的营业收入,基于目前的经营状况还将减少公司及焦化制气生产经营亏损。
截止 2016 年 2 月 29 日,焦化制气 3、4 号焦炉及相关系统固定资产净值约3.55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 13%,由于焦化生产的特殊性,3、4 号焦炉及相关系统停产后,不能重复使用,公司将按云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固定资产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置,因相关财务核算正在进行,固定资产处置损益尚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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