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通报四起较大危化品事故

文章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发布时间:2016-09-18
2016年9月8日11时左右,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东里庄镇一非法化工生产窝点发生爆炸事故,初步分析原因为焊接作业引燃了现场堆放的苦味酸,并发生爆炸,进而引发了周边库房内堆积的苦味酸和苦氨酸钠二次爆炸,造成5名外来焊工和1名工人死亡,1名工人失联。

2016年9月8日11时左右,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东里庄镇一非法化工生产窝点发生爆炸事故,初步分析原因为焊接作业引燃了现场堆放的苦味酸,并发生爆炸,进而引发了周边库房内堆积的苦味酸和苦氨酸钠二次爆炸,造成5名外来焊工和1名工人死亡,1名工人失联。

今年以来,河北境内已发生4起涉及危化品的较大事故,其他3起事故分别是:

4月1日,邯郸市大名县城西工业园区福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直接原因是:在试产阶段产生的硫化钠废水排放至废水池,与池内酸性废液反应生成硫化氢气体,经废气总管回窜至车间抽滤槽,致使在其附近作业的1名人员中毒;其他人员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施救,导致事故后果扩大。该公司还存在无正规设计、自行建设生产装置、未履行危化品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等问题。

4月9日,承德市兴隆县利海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发生着火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重伤。事故直接原因是:因操作水解反应釜过程中升温过快,造成釜内超压,将水解釜大盖和釜体法兰连接下部撕裂,含有甲醇等物料的易燃易爆气体冲出发生爆燃并造成火灾。

6月15日,中石化石家庄炼化分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4人死亡。事故直接原因是:作业人员在烟囱顶部防腐补焊作业过程中,电焊焊渣下落后引发聚丙烯材质除雾器填料着火,高温烟气沿烟囱排出,作业人员因高温和中毒窒息死亡。

河北省今年发生的涉及危化品的较大事故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到全国的40%和50%。

上述事故暴露出一些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罔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未履行行政许可手续的情况下非法组织生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一)深刻认识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密结合各地实际,强化安全风险意识,着力构建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的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二)通过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三)严厉打击非法化工生产等行为。要建立完善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强化对非法生产问题突出地区的警示督办。要组织力量重点检查闲置厂房、院落、出租房、行政区域交界地带等可能存在的非法生产场所,及时发现并查处非法行为。对非法行为,依法从严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或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积极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工作的落实。对设计诊断、自动化改造、特殊作业专项整治、罐区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效果进行“回头看”,务求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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