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版石化转型指导意见出炉

划定沿江、沿海、太湖、苏北四大区域发展重点

作者:王云立 文章来源:中国化工报 发布时间:2016-10-26
10月23日,化工大省江苏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了江苏石化产业转型升级措施,提出了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并对沿江、沿海、太湖和苏北四大石化产业聚集区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发展重点和方向指引。

10月23日,化工大省江苏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了江苏石化产业转型升级措施,提出了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并对沿江、沿海、太湖和苏北四大石化产业聚集区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发展重点和方向指引。

江苏省化工行业协会会长秦志强指出,当前全省石化业正面临着紧迫而繁重的转型升级任务,《意见》的出台,正是江苏地方版的石化产业转型升级指南。“这是多年来省内出台最好的一个行业发展指导性文件,不同于以往那种宽泛的原则性指引,它有着可操作性非常强的细化方案,具体而明确。”秦志强说。

在秦志强看来,《意见》的明确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主题非常明确,要把进一步优化石化业结构作为夯实全省支柱产业的基石;二是区域发展地位明确,首次提出了全省四大区域产业不同的发展、限制、淘汰重点;三是实施措施明确,政策与市场手段兼施,宏观与微观调控齐备。

记者也注意到,《意见》对指导全省各地石化业转型发展既表现出政策的刚性,也透露出循循善诱的灵活性,可谓软硬调和。譬如,在科学规划产业布局上,江苏四大石化聚集区域都有着自己的发展重心。

在石化产业最为集中的沿江地区,要重点实施压减、转移、改造、提升计划。有序推进区域中心城市周边和沿江两岸化企向有环境容量的沿海地区转移。不得新建和扩建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千米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

在太湖地区,要重点实施转移、关停、淘汰、整治等计划。该流域不得新改扩建染料以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2016年底前,全面取缔小型染料、炼砷、炼硫、炼油、农药等企业;2017年底前,一、二级保护区内全部完成企业清洁化改造;2018年底前,完成太湖一级保护区化工企业的关停并转,建成无化生态保护区。

在沿海地区,要重点实施先进、高端、绿色化工规范发展计划。以进口石油和其他化工原料资源为基础,重点发展石油化工、基础有机化工原料、生物及能源新技术和新能源技术等高端产业。加快推进国家规划中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建设进程,形成炼油、烯烃、芳烃及衍生产品深加工一体化的产业集群。

在苏北地区,要重点实施园区提升、产业链延伸和创新发展计划。加速现有化工园区整合提升力度,切实提高苏北园区整体水平。基于徐州、淮安当地特色资源优势和化工产业基础,适度发展盐化工、农用化工、精细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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