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上末班车,5月正式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和初步公示的炼厂!

文章来源:流程工业 发布时间:2017-06-01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5月5日正式停止接收有关原油加工企业使用进口原油的申报材料,对于2017年5月4日前已按规定完整提交申报材料的企业,发改委将按照文件规定,继续开展后续核查评估等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5月5日正式停止接收有关原油加工企业使用进口原油的申报材料,对于2017年5月4日前已按规定完整提交申报材料的企业,发改委将按照文件规定,继续开展后续核查评估等工作。

文件强调,获准用油企业须切实兑现承诺,严格执行产业政策,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再新建、改扩建炼油装置;并要求各地主管部门要采取可核查、可追究责任的措施,切实杜绝违规产能边淘汰、边建设,对存在违规建设行为的,应依法予以处罚。

发改委表示,将持续加强已获准用油企业的运行监管,建立油气行业失信企业黑名单,健全油气行业信用体系,充分发挥信用的监督、规范等作用,并会同有关部门从工艺水平、产品质量、能源消耗、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税收缴纳等方面进行动态监管,对严重失信及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包括调整用油数量、暂停或取消用油资质等在内的联合惩戒。

延长石油、金澳科技

5月10日,延长石油、金澳科技同时获得发改委关于进口原油审核批复意见,具体如下:

经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核查评估,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延长石油)现有6套符合条件的炼油装置,原油一次加工能力共计1740万吨/年,可使用进口原油360万吨/年。

延长石油应按照发改委文件要求,淘汰榆林、延安炼油厂自有150万吨/年炼油装置各一套。使用进口原油后,延长石油应按照现行规定报送原油进口、加工使用及主要产品情况,严格执行流向管理,并相应承担成品油市场保供责任。

发改委要求,延长石油须严格执行炼油产业政策和国务院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有关要求,未经审批不得新建、扩建炼油装置;严格执行国家质量、环保、安全及能耗等标准和规定。

经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核查评估,金澳科技(湖北)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澳科技)现有1套符合条件的炼油装置,原油一次加工能力为500万吨/年,可使用进口原油230万吨/年。

金澳科技应按照发改委文件要求,淘汰自有180万吨/年、50万吨/年炼油装置各1套。使用进口原油后,金澳科技应按照现行规定报送原油进口、加工使用及主要产品情况,严格执行流向管理,并相应承担成品油市场保供责任。

发改委要求,金澳科技须严格执行炼油产业政策和国务院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有关要求,未经审批不得新建、扩建炼油装置;严格执行国家质量、环保、安全及能耗等标准和规定。

山东玉皇盛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5月24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官网公示,山东玉皇盛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初步确认该公司可使用进口原油144万吨/年。

发改委要求,玉皇化工拟保留1套常减压装置,设计原油加工能力300万吨/年。承诺淘汰跨省兼并重组落后常减压装置1套,设计原油加工能力120万吨/年,用油数量为实际淘汰装置加工能力的1.2倍。

自发改委正式叫停接收有关原油加工企业使用进口原油的申报材料后,进口原油使用权名额真可谓是越来越少,不知道接下来这份幸运会花落谁家,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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