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青岛海湾化学有限公司40万吨/年乙烯氧氯化氯乙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40万吨/年乙烯氧氯化氯乙烯项目
2、建设单位:青岛海湾化学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扩建
4、建设地点: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港丰路66号青岛海湾化学有限公司院内。海湾化学厂区东侧1.64km处为董大庄村,西南侧0.6km处为青钢,西侧1.39km处为崖下南庄村,北侧紧邻在建青岛碱业。厂区周边麦墩村、口上村和肖家贡村已搬迁完毕,魏家滩村基本完成拆迁,厂区距最近的居住区(崖下南庄村)约1.39km。
5、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67248万元,拟在一期搬迁项目预留位置(约30亩)建设40 万t/a氯乙烯(VCM)装置1套。
VCM 装置由低温氯化、乙烯氧氯化、EDC 精制、EDC 裂解、VCM 精制等单元组成。营运期利用乙烯、氯气、二氯乙烷(EDC)、氢气等原料,采用乙烯平衡氧氯化法生产氯乙烯(VCM),年产氯乙烯40万t/a。
在利用厂区现有公用工程的基础上,新增循环水装置、空分装置、脱盐水装置等为本项目配套,新增职工20人,职工办公依托现有办公生活区。
项目计划2018年6月开工,2020年6月投产。项目所在地给水、排水、燃气、供电管线配套完善。
环境影响
废气:生产装置区不凝气(含LTC反应器不凝气、HTC EDC回收塔不凝气、轻组分塔不凝气、VCM塔不凝气、HCl汽提塔不凝气、循环EDC塔不凝气、急冷回收塔不凝气)、新增VCM检查罐呼吸废气、焚烧炉废气、裂解炉烟气、EDC罐区储罐呼吸废气、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废气。
噪声:包括风机、泵类、冷却塔等设备运行噪声。
废水:氧氯化酸碱洗废水、生产装置区设备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产装置区初期雨水、脱盐水站酸碱废水、冷却循环排污水、职工生活污水。
固体废物:包括脱轻塔低沸组分、焦油塔高沸组分、废催化剂、生产区设备维护操作废物、办公、生活垃圾。
环保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生产装置区不凝气(含LTC反应器不凝气、HTC EDC回收塔不凝气、轻组分塔不凝气、VCM塔不凝气、HCl汽提塔不凝气、循环EDC塔不凝气、急冷回收塔不凝气)、新增VCM检查罐呼吸废气由管道接入焚烧炉焚烧处置。焚烧炉废气经急冷塔降至60℃,经水和NaHSO3溶液喷淋处理去除HCl和游离氯后经50m高烟囱排放。裂解炉燃烧天然气,自带低氮燃烧装置,废气经30m高烟囱排放。EDC罐区储罐呼吸废气经现有工程设置的3000m3/h废气净化设施(二级冷凝+活性炭吸附)净化后尾气经1支30m高排气筒排放。
2水污染保护措施
针对氧氯化酸碱洗废水新增一套氧氯化酸碱洗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经管道排入废水罐暂存,经蒸汽汽提塔汽提去除绝大部分有机污染物后,进中和罐加酸中和处理,然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综合废水调节池。生产装置区设备、地面冲洗废水、生产装置区初期雨水流入围绕生产装置区的环形地沟内,进现有一期VCM废水收集池暂存后,通过管道流入一期“废水罐暂存+汽提塔+中和罐”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综合废水调节池。脱盐水站酸碱废水、冷却循环排污水直接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中间水池。职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办公楼,直接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综合废水调节池。
3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噪声源主要为风机、水泵等,均采用低噪声设备,部分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罩,采用独立基础并安装减震装置。在采取良好的隔声降噪措施并对设备定期维护、保证设备良好运转。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轻组分塔低沸组分、焦油塔高沸组分由管道接入焚烧炉焚烧处置。废催化剂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产区设备维护操作废物、办公、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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