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7号),加快推进我省石化产业转型升级和实现新旧动能转换,提高石化产业的高端化、基地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安全环保、绿色低碳、集约集聚、创新高效”的发展方向,以各类化工园区、龙头企业为带动,以创新驱动为引领,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支撑,积极推进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拉长延伸产业链条,加快构建上中下游密切衔接、配套完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支撑的石化产业体系,推动我省由石化产业大省向石化产业强省转变。
二、化解过剩产能
严格控制炼油、轮胎、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对违规新增产能项目,各市、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不得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和新增授信等业务。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先进工艺改造提升项目,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所有化工类新建、改扩建项目核准或备案按照《山东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行动总体方案》(鲁厅字〔2017〕43号)要求执行。综合利用安全环保节能等法律手段和差别化电价、水价等经济措施,依法停产、整顿达不到安全、环保要求的石化企业,关停退出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淘汰类工艺技术与装备的产能。充分发挥市场优胜劣汰竞争机制和倒逼机制,鼓励开展并购重组。
三、提升产业层次
加快新工艺、新技术在传统石化产业中的应用,促进传统石化向精细化工、新型化工转变。支持利用清洁生产、智能控制等先进技术装备对现有炼化装置进行改造提升。鼓励炼油企业建设加氢裂化、连续重整、异构化和烷基化等清洁油品装置,大力发展炼油深加工。开展现代煤化工关键技术产业化升级示范,促进煤炭资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快实施化工新材料创新发展工程,增强产业核心竞争能力。加快推动物联网、大数据、电子商务和智慧物流在石化领域推广应用。支持在石油化工、盐化工、橡胶轮胎、海洋化工、煤化工等重点产业,开展智能车间、机器换人示范推广。
四、优化产业布局
坚持“扶持一批、整合一批、转型一批、淘汰一批”,调整优化产业布局,促进规模集约化、产业园区化、炼化一体化发展。依托骨干炼化企业和临港区位优势,重点打造一批炼化产业集群和产业园区。支持位于城区的炼化企业加快实施“退城入园”搬迁改造。支持基础条件较好的区域,开展石化产业基地规划或乙烯、芳烃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原油输送管道和港口仓储、原油码头、铁路专用线等规划建设。支持炼油企业加快建设零售终端网络。
五、加强规划引领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要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省化工产业布局和发展规划,明确全省重点发展领域、关键技术和发展方向,优化产业布局,完善政策措施,切实发挥对全省石化产业发展的规划引领作用。加强石化产业发展规划、园区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效衔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安全、环保、节能、职业卫生相关标准,提高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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