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炼化行业上半年运行数据日前出炉,虽然加工总量、主营业务收入增加,但经营利润下降较快。同时,金联创监测数据显示,从6月份开始,山东地炼进入停工检修密集期,开工率直线下滑至7月4日的52.8%,较年初最高开工率69.2%大幅下降16.4个百分点。
山东省炼油化工协会秘书长李德坤表示,上半年,山东省地炼行业进口原油采购量保持高速增长,原油加工量占比显著提高。受益于原油进口权逐步放开,上半年,山东省骨干地炼企业加工原油3914万吨,同比增长53.4%,原油加工量占比达到75%;原油一次加工产能利用率85.7%,较去年同期增长14.6个百分点。
此外,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步增长。骨干地炼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73亿元、利税22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5%和11.4%。
李德坤说,从经营利润方面来看,上半年受国际原油价格震荡上行、人民币大幅贬值等因素影响,原料成本大幅提升,而成品油市场供大于求,导致价格未能同步上涨,且地炼企业无成品油出口配额和零售终端渠道,随着生产负荷的不断提高,区域性竞争更加激烈,导致量增效差,利润出现明显下滑趋势,部分企业已经处于保本经营或亏损状态。
山东淄博一家石化企业负责人称,今年以来国际油价由年初的60美元/桶上升到7月初的74.35美元/桶,但国内成品油消费低迷,成品油批发价格跟涨动力不足,炼油的成本上涨向下游传递受阻,一大部分成本上涨的压力都由企业承担。在此情况下,一些盈利能力较差的炼化企业只好停产检修,减少产出。
利润下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消费税的改变。
此前,个别地炼企业把应当纳税的油品,以化工产品的名义销售给成品油经销企业,成品油经销企业再将这些“化工产品”变换名称改为应税油品,通过“变票”来逃避生产环节的消费税。3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正式实施,成品油消费税监管全面收紧。此次《公告》明确,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进行开具,成品油调和油品分类编码不得随意变更。
一家地炼企业负责人说,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增加了地炼企业资金负担。成品油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将本应由消费者承担的消费税先由地炼企业“垫付”,一方面,占用了企业流动资金,增加了资金成本;另一方面,消费税是价内税,在生产环节征收,增加了增值税以及以增值税为纳税基数的城建税、教育附加等4项税收。自2014年6月份原油价格下降以来,成品油消费税等各种税收占销售价格的比重在一半左右,极大占用了企业生产环节的资金,增加了企业陷入困境的风险。
他表示,这将引发巨大的信贷风险。下半年行业竞争将更加激烈,意味着会有更多企业陆续陷入亏损状态。另外,围绕“去杠杆”的信用政策带来的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也为银行业金融支持实体企业带来了困难。如不及时采取有力应对措施,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信贷风险的可能性较大,通过担保关系还会连带到其他企业,对山东省税收贡献占比较大的地炼行业将带来毁灭性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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